招标
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委托,为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次);
2、招标单位: 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内容: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验收合格标准(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0日内提交成果);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7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出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包收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
3、网络标书发售:本项目允许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证明材料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将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相关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35601040003330)并将汇款回执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整(人民币)
4、标书款请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2月6日13时30分
2、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八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18-3781090
监督电话:0418-335423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系人:海晓涛 电 话:024-23386278
邮 箱:lncht_01@163.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委托,为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次);
2、招标单位: 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内容: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验收合格标准(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0日内提交成果);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7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出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包收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
3、网络标书发售:本项目允许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证明材料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将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相关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35601040003330)并将汇款回执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整(人民币)
4、标书款请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2月6日13时30分
2、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八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18-3781090
监督电话:0418-335423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系人:海晓涛 电 话:024-23386278
邮 箱:lncht_01@163.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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