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许昌市审计局购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二)采购人:许昌市审计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主要内容:
1.物业主管:负责物业服务日常工作开展、综合管理、与甲方沟通联络等。
2.安保服务:负责监控值班、院内值守及巡逻、门卫值守、出入登记、搞好责任区内的安全、卫生等。
3.水电设备维修维护:负责办公楼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给、排水设施的巡查、记录、维护。
4.保洁服务:院内卫生清理、外运,1至9楼卫生保洁,垃圾清运,会议室、审理室、健身房等公共办公区域卫生保洁。
5.绿化管养:定期对院内绿化植物修剪、施肥、病虫防治等。
(四)预算金额:肆拾万元整(¥400,000元 ),超出者为无效投标。
(五)服务时间: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六)服务地点:许昌市审计局
(七)分包或转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脱贫攻坚、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提供,只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连续两个月的纳税凭证和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投标代理人的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结果记录打印件。
(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许可的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及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月28日至 2022年8月29日,每日8:00时至 12:00时,15:00至18:00 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本企业印章(公告内容第三条第(一)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报名。
2.磋商文件获取地址:许昌市审计局319房间。
五、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等: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
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审计局319房间
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30日
六、磋商时间及方式
2023年8月30日,采购人组成评标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核,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对本次招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报价人符合相关报价资格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综合性评分办法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人签发采购确认单,在市审计局信息网公示中标单位。
七、公告发布及期限
1、本公告在许昌市审计局信息网公开发布。
2、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
(一)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地 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776号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83398
2023年8月22日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二)采购人:许昌市审计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主要内容:
1.物业主管:负责物业服务日常工作开展、综合管理、与甲方沟通联络等。
2.安保服务:负责监控值班、院内值守及巡逻、门卫值守、出入登记、搞好责任区内的安全、卫生等。
3.水电设备维修维护:负责办公楼和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给、排水设施的巡查、记录、维护。
4.保洁服务:院内卫生清理、外运,1至9楼卫生保洁,垃圾清运,会议室、审理室、健身房等公共办公区域卫生保洁。
5.绿化管养:定期对院内绿化植物修剪、施肥、病虫防治等。
(四)预算金额:肆拾万元整(¥400,000元 ),超出者为无效投标。
(五)服务时间: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六)服务地点:许昌市审计局
(七)分包或转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脱贫攻坚、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提供,只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1年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连续两个月的纳税凭证和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投标代理人的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结果记录打印件。
(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许可的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及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月28日至 2022年8月29日,每日8:00时至 12:00时,15:00至18:00 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本企业印章(公告内容第三条第(一)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报名。
2.磋商文件获取地址:许昌市审计局319房间。
五、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等: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
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审计局319房间
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30日
六、磋商时间及方式
2023年8月30日,采购人组成评标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核,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对本次招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报价人符合相关报价资格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综合性评分办法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人签发采购确认单,在市审计局信息网公示中标单位。
七、公告发布及期限
1、本公告在许昌市审计局信息网公开发布。
2、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
(一)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地 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776号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83398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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