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 天津市2017年卫星遥感影像数据采集 (项目编号:GXTC-1783001)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6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7/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1783001
预算金额360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郭津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宇强15620764386
标书截止时间2017/02/13
投标截止时间2017/02/27
公告正文
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 天津市2017年卫星遥感影像数据采集 (项目编号:GXTC-178300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 委托,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2017年卫星遥感影像数据采集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2017年卫星遥感影像数据采集
2.项目编号:GXTC-17830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卫星遥感影像数据采集 1项。包括全色及多光谱数据(包括红、绿、蓝、近红外)。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测绘服务 | 1.全色数据空间分辨率不低于0.5米,多光谱数据(包括红、绿、蓝、近红外)空间分辨率不低于2米,且全色和多光谱遥感影像数据须为同一探测器同时接收。2.相邻各景影像应有4%以上的重叠度。3.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和接痕,且城区建筑无异常高亮。4.单景云、雪、浓雾覆盖量应小于8%,且不能覆盖城乡接合部和道路两侧等重点地区。5.平原地区侧视角小于±25°,北部山区侧视角不超过±20°。6.全色及多光谱数据必须提供全部的星历参数或其他有关参数,可使用严格物理模型或有理函数模型进行正射纠正,以确保正射校正的精度达到相关测绘标准。7.采集数据范围要求覆盖天津全市域,约1280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由甲方提供。8.影像采集及产品提交时间为:第1期:2017年2月15日-2017年3月31日;第2期:2017年5月1日-2017年6月30日;第3期:2017年8月15日-2017年9月30日。 | 360 |
三、项目预算
3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之外的国内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员;(三)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2-06 到 2017-02-1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万丽酒店写字楼11层1107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前来报名登记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请发至邮箱:13001373973@163.com、gxzb_tj@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列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和所投项目名称。1、投标人须携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资料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2-27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2-2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万丽酒店写字楼11层1107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宇强
2.联系方式:1562076438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郭津:1390201483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信大厦10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835443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十一、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财务信息(一)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二)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05号,滨江万丽酒店写字楼1107室(三)采购代理执行机构联系电话:022-23026688-1107(四)采购代理执行机构邮政编码:300000(五)采购代理执行机构财务信息:(1)基本账户(用于除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外的所有财务活动)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村支行?账号:0302080509300339763(2)保证金账户(仅用于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开路支行账号:122906193610303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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