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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长市2023年G345启那线第三批路面修复工程(秦栏至广陵段)招标文件的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gc202308-04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巧玲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思敏0550-351951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天长市2023年G345启那线第三批路面修复工程 (秦栏至广陵段)招标文件的澄清
项目编号:czsjgc202308-04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天长市2023年G345启那线第三批路面修复工程 (秦栏至广陵段)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增加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内容: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致:(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县、市交易中心)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
(3)投标人在中标后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
(4)投标人在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包括视为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生效时间为投保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保函有效期同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如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延长的,该保函有效期一并延长。投标人如存在保证担保责任所述情形被有关部门调查的,其有效期限自动延长至有关部门调查终结,结案时间以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决定)书为准。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因保函有效期延长的,付款通知到达日期一并延长;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保函自我方(开立人)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天康大道
联系人:陈巧玲
联系方式:0550-2382901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曹思敏
联系方式:0550-3519516、18712012204
日期: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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