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406252股股份转让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9/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AH2019DF5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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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406252股股份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比例 | 16 |
挂牌价格 | 3,674.2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7 |
挂牌日期 | 2019-05-1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本次转让需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 2.本次转让完成后,交易双方需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另行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3.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20128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2、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提供书面承诺:已对照并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交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要求,已对自身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若成为最终受让方,自行办理完成股权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的,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368万元(不计息)。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在受让方支付完交易价款、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按规定无息返还该笔保证金剩余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 5、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依法享有或承担所有者权益。 6、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以协议转让方式完成全部款项的支付。 7、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8、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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