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瑶山乡、王阜乡、威坪镇)
金额
1645.6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45.6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联系人李亦华
中标公司浙江禹东建设有限公司1645.62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琳
公告正文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瑶山乡、王阜乡、威坪镇)2024911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现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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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中标候选人

报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

工期

总得分

1

浙江禹东建设有限公司

1645.6216

陈琳

120日历天

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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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单位

无效标原因

依据

广垣建设(浙江)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未提未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3.5.2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予通过。

浙江艺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了项目负责人社保未提供其他人有效社保。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10.3-17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浙江汇通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75258.98元。

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审不通过。

浙江荣耀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标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84645.72元。

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审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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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名称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资金及其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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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至2024918173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

淳安千岛湖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

李亦华

联系人

王聪

联系电话

13735800967

联系电话

18966486959

联系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

联系地址

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14

说明:

1.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指作为加分或资格要求或实质性要求的业绩;

2.未涉及的内容可以不填或填“/”。

行业主管部门: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招标人异议及投诉受理电话:0571-89601874

交易服务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淳安分中心,0571-896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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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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