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瑶山乡、王阜乡、威坪镇)2024年9月11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现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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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总得分 |
1 | 浙江禹东建设有限公司 | 1645.6216 | 陈琳 | 120日历天 | 9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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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被否决投标单位 | 无效标原因 | 依据 |
广垣建设(浙江)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未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3.5.2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予通过。 |
浙江艺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了项目负责人社保未提供其他人有效社保。 |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10.3-17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浙江汇通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75258.98元。 | 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审不通过。 |
浙江荣耀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标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84645.72元。 | 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审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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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名称 |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资金及其他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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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至2024年9月18日17时30分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
招标人 | 淳安千岛湖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联系人 | 李亦华 | 联系人 | 王聪 |
联系电话 | 13735800967 | 联系电话 | 18966486959 |
联系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 | 联系地址 | 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14 |
说明:
1.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指作为加分或资格要求或实质性要求的业绩;
2.未涉及的内容可以不填或填“/”。
行业主管部门: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招标人异议及投诉受理电话:0571-89601874
交易服务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淳安分中心,0571-896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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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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