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长治市高新大道(滨湖大道-威远门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穿越太焦铁路工程GXJC标段铁路路基监测、深基坑检测辅助工作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gs-24113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冉工0371-68323053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工0371-5683586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长治市高新大道(滨湖大道-威远门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穿越太焦铁路工程GXJC标段铁路路基监测、深基坑检测辅助工作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GS-24113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长治市高新大道(滨湖大道-威远门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穿越太焦铁路工程GXJC标段铁路路基监测、深基坑检测辅助工作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款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治市高新大道(滨湖大道-威远门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穿越太焦铁路工程GXJC标段铁路路基监测、深基坑检测辅助工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 19:00至2024年11月26日 1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30900,地点为 郑州市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一号楼)郑州局集团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一楼开标区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 /

       编:

  人:  

       话: 0371-68323053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 

       编: 450000 

  人: 安工 

       话: 项目相关事项及异议咨询0371-56835868

       真: 0371-56835854

  电子邮件:ay23@ztwz.com

       址: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号: 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9.其他

9.1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须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

9.2 国铁采购平台已开通会员服务功能,发布了“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请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中最新文件规定进行操作,以免导致报名无效。如有疑问,请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

9.3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9.4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投标人承担未提供声明导致的影响。

9.5 为提高采购效率,我局已逐步采用线上招投标方式,请各供应商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及时办理CA证书,以免影响相关投标事宜。

9.6代理服务费发票获取:缴费成功后,请将本单位开票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缴费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zbdlfp@ztwz.com邮箱,便于索取服务费电子发票,发票联系电话:0371-56835832)。

9.7 招标代理机构双休日值班电话(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0371-56100129

9.8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20241121


 

附件1:招标物资明细表

采购物资包件明细表

包件号

包件名称

资格条件

备注

1

长治市高新大道(滨湖大道-威远门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穿越太焦铁路工程GXJC标段铁路路基监测、深基坑检测辅助工作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存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备涉铁工程监测辅助工作能力;

6.人员要求:数量不少于4人,人员必须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相关单位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采购物资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服务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

时间

服务

地点

使用

单位

备注

1

长治市高新大道(滨湖大道-威远门北路)道路建设工程穿越太焦铁路工程GXJC标段铁路路基监测、深基坑检测辅助工作

作业过程中交通工具,水泥、砂等各种可见和不可预见的材料;仪器设备的安装设置、维护;影响观测的障碍物的清理。向监理、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报送纸质日报、周报等。

1

包干使用

工程所在地

科技公司

总价

 

注:1.详细招标内容请见招标文件;

2.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品牌的产品;

3.数量为预估值,按实际需求供应,按照中标单价和实际供应量定期结算。

附件2:企业规模类型声明

 

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

 

致: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   

我单位声明,截至  (合同签订时间)  ,我单位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及相关法规要求,主动声明本企业规模类型为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备注:供应商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上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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