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许昌项目选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诉讼及执行阶段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hlhn-2023-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水0371-5536597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许昌项目选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诉讼及执行阶段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招标编号:BJHLHN-2023-010)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许昌项目选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诉讼及执行阶段法律服务项目(二 次):
中标人:上海市浩信(郑州)律师事务所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附件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智慧岛尚贤街32号自然资源大厦C座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371-585565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806室 联 系 人: 王水
电 话: 0371-55365976
电子邮件: hengleh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许昌项目选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诉讼及执行阶段法律
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
项目名称:许昌项目选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诉讼及执行阶段法律服务项目(二次)。1.2 项目编号:BJHLHN-2023-010。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服务范围:就许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诉讼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调解,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的一审、二审,再审等全部程序)和执行程序。
1.5
律所服务费用:本次服务拟采用全风险代理方式,即案件胜诉且回款之后,根据双方约 定予以支付相应代理服务费。
1.6 服务期限: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执行结束。
二、评审信息
2.1评审日期:2023年5月24日。
2.2评审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尚贤街32号自然资源大厦2010会议室。
三、成交情况
成交人名称上海市浩信(郑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29号河南省信息广场11层
成交价回款额超过10,000万元,支付首笔服务费,后续服务费按照实际回 款进度,同比例同期予以支付。
12个月内回款部分取费回款额的 0.9 ‰
12—24个月(含本数)回款部分取费回款额的 0.8 ‰
24—36个月(含本数)回款部分取费回款额的 0.7 ‰
36个月后回款部分取费回款额的 0.4 ‰
服务期限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执行结束
服务地点诉讼项目所在地与采购人所在地

四、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智慧岛尚贤街32号自然资源大厦C座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371-585565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水
联系电话:0371-55365976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806室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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