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工作安排,南京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际公司)委托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城际公司吸收合并南京宁高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高公司)税务咨询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南京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际公司)、南京宁高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高公司)均为南京地铁集团控股子公司,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集团统一部署,拟由城际公司吸收合并宁高公司。为防范涉税风险,规划应对措施,需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税务相关规定以及企业实际情况,针对企业合并中税务问题进行统筹规划、提供税务咨询、撰写税务方案等,以保证企业合并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服务内容,提供合并重组全过程税务咨询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企业合并重组税务方案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及企业合并方案,制定企业合并重组税务方案,包括论证各税种的税政情况(含减免政策)、应税情况、税额测算,主要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2)提供合并过程专业税务指导
针对企业合并过程,提供指导性辅导,包括具体程序、注意事项、时间要求、税务申报资料准备等,保证企业合并重组全流程均符合税务相关规定;
(3)出具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清缴税款审核报告;
(4)协助完成被合并企业税务注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过程资料的整理、税务相关问题解释;
(5)积极配合后期针对合并重组事项的各项检查。
2、项目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被合并企业完成税务注销工作(获得税务主管机关清税证明及税务事项通知书)。
三、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要求出具企业合并重组的税务方案,并经业主方审核通过;
2、按要求出具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清缴税款审核报告;
3、协助完成宁高公司税务注销工作,并取得税务主管机关清税证明及税务事项通知书;
4、合并重组过程中,提供关于涉税事项的可行性措施与方案。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服务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企业综合税务咨询项目业绩,参与过企业重组税务咨询项目。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所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相关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还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税务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2)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企业综合税务咨询项目业绩,参与过企业重组等税务管理咨询项目,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所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相关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信息,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还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截止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6、不接受以联合体参与比选。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拟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单位,请于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比选单位可自行考察,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七、比选申请文件统一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4:30。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八、招标人将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宣布比选单位报价,比选单位应派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
九、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比选文件。
十、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地铁官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南京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
邮政编码:210012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5-88055574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孙芸
电 话:025-52161262
南京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
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