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应急管理局购买2022年防汛应急保障物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皇姑区应急管理局购买2022年防汛应急保障物资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5-00071
项目名称:皇姑区应急管理局购买2022年防汛应急保障物资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33,462.00
最高限价(元):2,033,462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皇姑区应急管理局购买2022年防汛应急保障物资 二、物资技术参数 1.物资参数
★2、交货时间:中标后2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交货地点:皇姑区应急管理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按批次结算,货物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按实际采购数量和金额支付货物全款。 ★四、 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3、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五、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1小时内中标人电话相应,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7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外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推护服务 (2)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2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9日 17时00分至2022年06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皇姑区文储街10号
联系方式:024-86847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禹州广场A2座2-5-1
联系方式:024-66765698
邮箱地址:TZ20171011@163.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208028000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岩
电 话:024-66765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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