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汕头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奖状奖牌制作项目询价邀请函
金额
27.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1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宣传部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琳敏0754-885759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8
公告正文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宣传部的委托,拟对2023年汕头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奖状奖牌制作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2023年汕头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奖状奖牌制作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05-07-04C-2024-D-E03440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预算金额:271,000.00元
5、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 |
1 | 2023年汕头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奖状奖牌制作 | 271,000.00 | 1批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7、交付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8、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应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询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到报价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报价应答文件的报价人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失败,采购人将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04日起至2024年03月06日(工作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4楼405室)现场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获取询价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询价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报价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四、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五、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询价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名称:中国共产党汕头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754-8827692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公诚咨询405室
联系人:张琳敏、汤师彬
联系电话:0754-88575991
账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403440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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