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桃花江(灵川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法源河段生态修复工程(2标段K0+380~K4+120)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金额
1098.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桃花江(灵川段)两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法源河段生态修复工程(2标段K0+380~K4+120)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贰万壹仟贰佰叁拾元陆角捌分(¥11321230.68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估价,暂列金额】
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2024】149号文件要求,以审定总造价10981593.76元作为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97%(即11321230.68元*97%=10981593.76元,人民币大写为:壹仟零玖拾捌万壹仟伍佰玖拾叁元柒角陆分)作为入围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10981593.76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按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
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
招标人: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新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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