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t-23gg-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335710983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赤龙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矿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工程(第二次)
施工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YZT-23GG-001)
1.招标条件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赤龙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矿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已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2302-331125-04-01-17885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云和县工投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云和县工投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赤龙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矿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位于云和县白龙山街道,于2023年3月1日获得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为云和县工投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现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采掘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包括四个子项工程,具体如下:
子项1(矿山工程):本项目矿区范围由54个拐点构成,面积2.5255km2,开采标高+315.17m~+178.0m,年开采量为1800万吨,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产品方案为宕碴。主要用于本项目范围内填方使用,不得外运。项目可开挖总量为2216.47万立方米,不同类型岩石和表土按换填系数0.94~1.3计,实际可用填方量为2537.28万立方米;场地需填方总量为2661.10万立方米,实际可用填方量与回填需求基本平衡。矿区范围设置基建道路两条B线、C线,B线道路全长1986m;C线道路全长1193m。具体详见安全设施设计、基建B、C线施工图设计、土石方施工图设计。
子项2(雾溪河道整治工程,下称水利工程):结合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全面抬高雾溪河道底高程,根据更新改造后的地形和地块规划,对2.8km长雾溪河道进行生态综合治理,设置4处堰坝,使得该段堤防的防洪标准提升至为5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城防堤防级别的取用定为3级,工程导流建筑物等级为5级,度汛导流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完善云景生态产业园防洪封闭线。调整雾溪平面走向,调整河道底坡,进行横、纵断面设计。根据防洪水利计算成果,河道宽度按 27m 进行控制,具体详见雾溪河道施工图设计。
子项3(云雾路临时改道工程):现设置 3 条临时便道,以便沿线村民出行,便道总长1.351km。按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的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20km/h,路基宽度 6.5m,加宽设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规定采用四级公路 I 类,具体详见云雾路临时改道工程施工图设计。
子项4(G25高速河上大桥桥下填方工程):本项目涉及G25长深高速河上大桥里程K61+157~K61+700段桥梁两侧场地进行平整回填,需对桥下墩柱进行回填掩埋,桥底地面现状标高156~157m,设计回填标高167m,本项目设计填方高度预计最大高度11米。区块场地填挖设计按照《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等规范规定要求进行;河上大桥桥下19~21号墩柱段采用桩板墙+轻质材料+护坡等组合设计方案;其他墩柱段场地回填采用“泡沫砼保护”方案,具体详见G25高速河上大桥桥下填方工程施工图设计。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2.3施工总工期:
总日历天数1275 天(含基建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须同时具备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方须均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方须均有);
3.3投标人(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 06 月 0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年生产规模(开采)30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矿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或采矿许可证;(业绩要求:①生产规模以采矿许可证或工程合同为准;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中须包含矿山基建建设、生产(开采)的建设内容,如无法体现的,可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④本项业绩仅为矿山工程中的露天矿工程业绩,不包括矿山工程中矿井工程(井工开采)、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成员数不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须牵头人委派)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
(三)其他:
3.8矿山工程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下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9矿山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矿山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注:矿山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山工程建设、采矿工程、矿山安全工程、矿山机电一体化、矿山智能化、矿山机械、矿山地质工程、矿山测绘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
3.10矿山工程拟派施工现场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应持有相关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11矿山工程投标人(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3.12☑矿山工程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13矿山工程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指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 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自2023年3月份起连续满三个月,新版二维码电子查询件与原件同等效力) (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提供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日的社保证明);
3.14水利工程拟派项目水利工程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方委派,下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15水利工程拟派项目水利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3.16水利工程拟派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17水利工程投标人(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成员方)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3.18水利工程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水利工程负责人、项目水利工程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19水利工程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水利工程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应为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有成员方委派)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自2023年3月份起连续满三个月,新版二维码电子查询件与原件同等效力) (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提供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日的社保证明);
3.20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矿山工程拟派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水利工程拟派人员由联合体成员方委派;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矿山工程拟派人员与水利工程拟派人员不得兼任。
3.21投标人(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2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23投标人(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24投标人(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成员方)及其拟派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3.25☑ 投标人(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和分中心丽水市云和县城南路
1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根据《云和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定标操作指引(试行)》(云建高[2023]1号)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3 年 0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08 月
19 日。
9.联系方式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78-5113431;通讯地址: 云和县中山西路77号)
 
招 标 人:云和县工投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标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云和县中山西路12号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保亿中心  
A座10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0578-5520975             
  电     话: 13357109833                              
邮    箱:       /                 
  邮     箱: 42976776@qq.com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
附件下载:
施工招标文件公示稿(第二次)20230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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