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科安隆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扩建项目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辰159427980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万吨/年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已投产的3万吨/年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装置的基础上扩建2条1500kg/h生产线,扩建项目的产能为2万吨,该项目建成后公司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产能由年产3万吨提升至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科安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辰

联系电话:15942798004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辽宁中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840083664

电子邮箱:67480704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辽宁科安隆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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