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便道工程项目编号:QZZC2024-C2-50008-GXXQ(重)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8.26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zc2024-c2-50008-gxxq(重
预算金额28.26万元
招标联系人翁明强0777-652997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成汉0777-65207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便道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灵城镇石宝岭安置区40-1号(灵山县体育馆足球场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15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便道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4-C2-50008-GXXQ(重)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贰仟陆佰捌拾壹元捌角玖分(¥282681.89)

5.磋商内容:道路类型为市政道路,道路全长0.149KM,路基宽度7M,道路面宽6M。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工期:60日历天。

7.工期及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分公司或分院进行竞标;不接受未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3.5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止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灵城镇石宝岭安置区40-1号(灵山县体育馆足球场后)。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25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现场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竞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近1个月(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应提供);以上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壹份,经核材料真实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磋商采购文件。【以上涉及的资质及有关证件可不用提交复印件,但必须提交合法网址(或二维码)备查】。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30分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945002010055128271

、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30分

3.地点: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五楼开标室(灵城镇石宝岭安置区40-1号(灵山县体育馆足球场后)),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4.递交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交的材料:①法定代表人前来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②委托代理人前来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并提供近1个月(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应提供);③竞标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30分开标后;

地点: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五楼开标室(灵城镇石宝岭安置区40-1号(灵山县体育馆足球场后))。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2.信息查询: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新圩镇荔香大道鸟官塘荔香园7-01

联系方式:翁明强 0777-6529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灵城镇石宝岭安置区40-1号(灵山县体育馆足球场后))

联系方式:林成汉0777-6520700

监督单位:灵山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77-6510162



广西新侨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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