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ch2023-xt-c-003-002-a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岳君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川渝0512-651616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社区级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单位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XT-C-003-002-A



项目名称: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社区级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总预算:



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700,000.00



第二标段: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社区级残疾人之家及精神障碍康复驿站社会化运营



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釆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1、为提升斜塘街道残疾人之家服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维护辖内持证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多方面权益,根据《苏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达标创建活动方案》(苏残字〔2021〕24号)要求,拟委托专业社会组织负责斜塘街道社区级残疾人之家项目运营。



2、为提升斜塘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帮助精神障碍患者逐步回归社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1〕6号)要求,拟委托专业社会组织负责斜塘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运营。



(二)服务对象



1、斜塘街道以就业年龄段为主的持证残疾人,服务范围主要覆盖淞潭、淞涛、淞泽、淞源、淞渔、车坊、文荟苑、翰林缘、海德、菁英公寓、美颂、星慧、月墅、菁汇、文华、林泉、雪堂、蔺惠、蔺坊、蔺和等社区。



2、斜塘街道常住精神病患者(以持证精神病人为主)及家庭。



(三)服务内容



在街道指导下,按照《苏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达标创建活动方案》(苏残字〔2021〕24号)要求开展服务。服务频次等要求详见附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残疾人之家:



1、精准排查:配合社区完成辖区持证残疾人情况排查,完成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康复、无障碍、文体等服务需求和现状排摸。



2、档案管理:辖内持证残疾人一人一档,包括评残档案、服务记录、精神障碍监护人等材料。



3、政策宣讲:包括残疾预防、残疾人权益保障、持证残疾人各项补助政策,例如持证精神残疾人享受重性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政策等。



4、重要节日主题活动:制定年度计划,1月就业宣传月、5月助残日等重要节日进行就业培训、推介、助残政策宣讲等活动。



5、托养服务:至少20位日间照料托养对象入站服务,29位居家照料托养对象家庭护理指导(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类别、等级为:一、二级肢体、视力、智力、精神)。



6、培训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年龄段不少于15人)、生活技能、兴趣爱好等培训。每年至少4次。



7、辅助性就业:社区级不少于15人。



8、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参与率不低于60%;每市残联每年社区型残疾人文体活动兴趣团队(小组)展评活动至少推荐1个节目参加。



9、康复服务:利用各类康复资源,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



10、党建志愿服务:实施“三二一”项目,与3个及以上助残企业结对、与2个及以上党组织建立助残联盟(每年活动至少4次)、与1个及以上学校结对,建立助残服务实践基地(每年活动至少4次)。



11、创建特色品牌:能够创建属于本“残疾人之家”的品牌,例如:党建品牌、志愿品牌、辅助性就业品牌等。



12、宣传报道:每季度不少于两篇街道级宣传报道;每半年不少于两篇媒体宣传报道。



精神障碍康复驿站:



1、康复驿站运营



(1)团队人员



1)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2)康复团队内配备精神医师、心理咨询师各1名(可兼职)。



(2)完善运营管理制度:形成并完善康复驿站运营管理各项制度,有效管理场地并确保良好运行。



(3)协助参访接待:协助做好各类参访接待等其他相关工作。



(4)建立项目沟通机制



1)建立与斜塘街道卫生条线工作沟通反馈机制。



2)有效做好项目沟通与问题反馈



2、访视服务



(1)访视建立关系



1)访视对象总量以实际在册人数为基准,每人每年至少一次。



2)根据实际方式情况,适时做好统计工作。



(2)完善档案追踪需求



1)访视结束后,及时完成访视心理的录入和康复者家庭档案的更新等工作。



2)对康复者的需求进行梳理,实时追踪最新动态和康复需求。



(3)综合评估分级分类



1)对康复者及家庭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结合官方标准对康复者进行分级管理,并更新档案。



2)入站康复者签订服务协议,建立详细档案。



(4)制定计划精准服务:为入站精障患者制定康复计划,按计划开展康复服务,并适时开展康复服务的评估和调整工作。



(5)电话线索回访筛查:对街道下发的线索名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线上回访、线下活动,挖掘符合六大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医疗康复服务



(1)心理康复服务:月度定制心理相关专题课程,开展团体心理支持辅导,每月不少于1场次。心理服务宣传,包括网络媒体平台宣传、社区宣传、社群宣传等。



(2)社交技能训练:邀请专业治疗师,通过多种社交技能的学习训练提高康复者社交能力没促进融入社会,总量不少于12个,服务总人次不少于180人次。



(3)日常生活技能训练:通过各种生活技能学习锻炼,帮助精障患者回复生活自理能力促进适应家庭与社会环境,总量不少于12个,服务总人次不少于180人次。



(4)常态化服务



1)依据精障患者需求,常态化开展服药技能训练、健康知识宣教、劳动技能训练等工作,总量不少于20个,服务总人次不少于200人次。



2)联合个社区关爱小组成员和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组成应急处置对于,保持沟通。



(5)同伴支持



1)在轻度且恢复良好的服务对象中挖掘同伴辅导员不少于2名。



2)开展同伴辅导员培训1次,引导同伴辅导员开展同伴活动不少于2次。



4、社区支持服务



(1)家庭支持服务:适时开展家属精神健康教育与培训,总量不少于2次,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次。



(2)社区宣传倡导:开展社区精神健康宣传倡导活动,引导居民了解、接纳、关爱精障患者及其家庭,总量不少于4个。



(3)文体娱乐活动:开展社区精神卫生宣传活动,营造无歧视社区环境,组织患者参与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主动接触社会、融入社会;组织各类活动不少于12场,服务总人次不少于120人次。



(4)资源链接:积极对接爱心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要,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对接爱心企业、学校或其他组织不少于3家。



5、就业指导服务



(1)开展职业评估:借助评估工具,帮助不少于8名服务对象开展就业评估。



(2)职业技能训练:以帮助精障患者恢复职业技能和社会功能、促进回归社会为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总数不少于6个,服务总人次不少于30人次。



(3)促进就业



1)对病情稳定、具有就业意愿且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精障患者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2)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开发庇护工场、慈善超市、爱心企业等社区公益性岗位,为精障患者提供稳定的辅助性就业机会。



6、宣传推广



(1)政策宣传



1)对精神障碍相关政策进行宣导。



2)协助街道做好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宣传活动1次,做好宣传推送和活动总结。



(2)宣传报道



1)对项目工作和开展成效进行宣传,做好项目总结工作,半年度、年度提供项目总结报告。



2)每季度不少于一篇街道级宣传报道;每半年不少于一篇媒体宣传报道。



(四)服务要求



1、管理要求



1.1建立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责任。



1.2制定规范的人员管理、培训、服务、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1.3建立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单独财务记账报表核算,使用规范,适时向社会公开支出情况。



1.4建立服务质量控制及改进制度,建立质控组织,制定内控标准。



1.5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包括服务对象一人一档(基本情况、服务记录、监护人情况等)、开展活动及培训记录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



2、团队要求



2.1须配备专职驻点管理人员2名,具备初级及以上社工师资格或康复师资格证,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相关劳动合同相关社保扫描件。



2.2由成交单位组建康复团队,包括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人员,以上人员以全职或兼职方式提供服务。团队成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10。



2.3康复团队人员必须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服务期间每年接受不少于4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法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2.4供应商与配备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配备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与配备人员办理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变更、续签,及归档管理,供应商按规定足额交纳社会保险。



3、服务标准



3.1满意率:服务对象及家属调查反馈满意度不低于90%(含)。



3.2知晓率:利用社区资源多渠道宣传,调查反馈知晓率不低于90%(含)。



3.3线上服务:如因疫情原因,线下服务场所时,应及时开展线上服务。



3.4服务流程按照转入、登记建档、功能评估(基线评估、过程评估)、服务提供、转出、特殊情况处置开展。转入前须对服务对象进行评定、体检(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登记建档须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3.5办理机构综合保险,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6每月开展1次内部服务质量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持续改进。



(五)执行要求



1、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实施6个月时,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不得低于50%,实施时间满12个月时,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应达到100%,并先后报送中期和末期执行报告,由斜塘街道审核、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决算报告、自我评估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报道情况等。



2、成交单位应规范执行项目,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实施,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与组织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员工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



3、成交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运营补助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确保专款专用。配合省、市民政条线、区财政局不定期对成交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执行过程中,斜塘街道应按照《运营考核表》(详见附件)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相关考核标准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绩效评估,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成交单位提供有关项目执行的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见面开标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3、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无效。



9、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2553890、0512-66681110。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磋商供应商可以按采购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响应全部标段,按标段顺序开标,本次采购每个响应单位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若响应单位按评审方法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成交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响应单位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苏州市华云路1号桑田岛科创园二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13814898051(岳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672、0512-65161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



电话:0512-65161672、0512-65161797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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