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152497 | 所属地区 | 自贡市 |
项目名称 | 中国(自贡)彩灯文化园项目一期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核心园区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所属行业 | ||
招标类别 | 其它 | 下载时间 | 2017年07月13日到2017年07月19日 |
中国(自贡)彩灯文化园项目一期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核心园区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国(自贡)彩灯文化园项目一期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核心园区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51030216090201】001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火树华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火树华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51030216090201】0011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21001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
2.2景观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彩灯文化园项目一期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道路、配套设施及绿化约18万平方米,主要包括设计、土建、绿化景观及附属工程等内容。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完成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概算编制、测量、检测、鉴定,市政公用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绿化植株养护期的养护等全过程的工作。
2.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5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周期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行业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省外设计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征》, 2014年以来来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完成1个类似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中标后本项目中所设计的有关设计及其报批报审工作、概算编制及报批报审工作、以及设计现场配合服务工作完全由设计单位承担并负责,同时接受业主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其余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同时接受业主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 (5)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个。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13 日至2017年 7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街道兴大金茂大厦6楼6009办公室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留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联合体成员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所有成员(2)、(3)、(4)所要求的资料相关证件。
(6)省外设计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证件,均须验原件,收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3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 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正门入口在停车场中间小门,联系电话0813-81263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火树华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200号金茂大厦6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13-8125005
传 真: 0813-812500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80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覃先生
电 话: 028-85052258
传 真: 028-8505225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