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建设和终端安全管理及数据防泄露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17.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y2023-zb(m)-14
预算金额317.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瑞189979500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建设和终端安全管理及数据防泄露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3-ZB(M)-1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建设和终端安全管理及数据防泄露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176000
最高限价(元):317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建设和终端安全管理及数据防泄露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7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建设和终端安全管理及数据防泄露建设项目及伴随的所有服务(包含: 1.在原有内网通讯平台基础上,提供相应的服务API能力,进行二次系统开发,含人事系统开发对接:提供机构编制、人员管理、人事考核、工资预算、智慧党建、职称管理、老干部工作、工会管理、学习园地、访惠聚等功能,实现网页跳转和信息查询; OA系统开发对接:实现基本的人事管理、信息门户管理、流程管理、公文管理、会议管理、文档管理、日程管理、综合办公事务管理、督查督办、集成平台、业务建模引擎、数据迁移与OA办公系统人员同步账号等办公信息数据;一体化办公系统开发对接(与原系统开发商自行对接);大M系统开发对接(与原系统开发商自行对接);公文传输系统开发(与原系统开发商自行对接);2.对自然资源业务网多样性终端进行保护(提供不少于390点客户端授权),辅助自然资源业务网终端和用户进行系统安全加固,行为管控,提高计算机安全性(准入控制、基线管理、终端加固、终端防病毒、非法外联、主机防火墙、软件/补丁分发、外设及移动存储管理、数据防泄露、文档加密、终端审计等多方面);3.电子政务外网三级等级保护建设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全部任务(到货安装并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9楼
联系方式:0991-8897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联系方式:18997950031,0991-8890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瑞
电 话:18997950031,0991-889025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建设和终端安全管理及数据防泄露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3-ZB(M)-1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建设和终端安全管理及数据防泄露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176000
最高限价(元):317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建设和终端安全管理及数据防泄露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7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三级建设和终端安全管理及数据防泄露建设项目及伴随的所有服务(包含: 1.在原有内网通讯平台基础上,提供相应的服务API能力,进行二次系统开发,含人事系统开发对接:提供机构编制、人员管理、人事考核、工资预算、智慧党建、职称管理、老干部工作、工会管理、学习园地、访惠聚等功能,实现网页跳转和信息查询; OA系统开发对接:实现基本的人事管理、信息门户管理、流程管理、公文管理、会议管理、文档管理、日程管理、综合办公事务管理、督查督办、集成平台、业务建模引擎、数据迁移与OA办公系统人员同步账号等办公信息数据;一体化办公系统开发对接(与原系统开发商自行对接);大M系统开发对接(与原系统开发商自行对接);公文传输系统开发(与原系统开发商自行对接);2.对自然资源业务网多样性终端进行保护(提供不少于390点客户端授权),辅助自然资源业务网终端和用户进行系统安全加固,行为管控,提高计算机安全性(准入控制、基线管理、终端加固、终端防病毒、非法外联、主机防火墙、软件/补丁分发、外设及移动存储管理、数据防泄露、文档加密、终端审计等多方面);3.电子政务外网三级等级保护建设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全部任务(到货安装并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9楼
联系方式:0991-8897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联系方式:18997950031,0991-8890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瑞
电 话:18997950031,0991-889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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