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明水县2021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山皮石、生石灰采购项目
金额
141.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品类:砂石料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明水县2021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山皮石、生石灰采购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G-ZC-20231027-0091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明水县2021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山皮石、生石灰采购公告
1.3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控制单价(普票1%) 数量 金额 备注
1 山皮石 / m3 160 2800 448000
2 生石灰 / t 460 2100 966000
3
合计1414000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价,包含运费,本次竞价采购涉及金额与数量均为暂定,结算金额以现场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4付款方式:月支付上限为不高于结算总额的70%,项目施工结束后支付上限为不高于结算总额的85%,余款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采购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返还采购方质保金后,采购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供货方。所有货款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1.5质量标准:山皮石、生石灰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规范。
1.6交货期: 2023年度内,按照采购方通知付货。
1.7交货方式:供货方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1.8验收
供货方每批货物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外观、合格证等进行核对。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过磅数量或检尺量方与产品质量证明书数量(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方负责质量的检验,一车一检,抽样检测,货到现场12小时之内告知对方检验结果。
1.9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采购价格总预算为1414000.00元(壹佰肆拾壹万肆仟元整)(含税金)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税率按国家税率政策调整。
四、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4.3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9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4.10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30日15时30分至2023年11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竞价时间开始后,统一进行审核。
5.2采购文件不收费。
六、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6.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6:00
6.2证明材料的要求: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并上传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402408344@qq.com)交由采购人备案;
6.3证明材料原件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西路169号
6.4文件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5需提供以下审核资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1414000.00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7.3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1月2日16:00--17:00;
7.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将在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睿采网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西路16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5765538070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明水县2021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山皮石、生石灰采购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G-ZC-20231027-0091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明水县2021年一般公路建设项目山皮石、生石灰采购公告
1.3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控制单价(普票1%) 数量 金额 备注
1 山皮石 / m3 160 2800 448000
2 生石灰 / t 460 2100 966000
3
合计1414000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价,包含运费,本次竞价采购涉及金额与数量均为暂定,结算金额以现场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4付款方式:月支付上限为不高于结算总额的70%,项目施工结束后支付上限为不高于结算总额的85%,余款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采购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返还采购方质保金后,采购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供货方。所有货款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1.5质量标准:山皮石、生石灰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规范。
1.6交货期: 2023年度内,按照采购方通知付货。
1.7交货方式:供货方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1.8验收
供货方每批货物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外观、合格证等进行核对。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过磅数量或检尺量方与产品质量证明书数量(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方负责质量的检验,一车一检,抽样检测,货到现场12小时之内告知对方检验结果。
1.9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采购价格总预算为1414000.00元(壹佰肆拾壹万肆仟元整)(含税金)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税率按国家税率政策调整。
四、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4.3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9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4.10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30日15时30分至2023年11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竞价时间开始后,统一进行审核。
5.2采购文件不收费。
六、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6.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6:00
6.2证明材料的要求: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并上传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402408344@qq.com)交由采购人备案;
6.3证明材料原件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西路169号
6.4文件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5需提供以下审核资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1414000.00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7.3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1月2日16:00--17:00;
7.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将在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睿采网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西路16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576553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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