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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2021-2022年拟出让土地D1地块一级开发土地平整工程项目答疑公告(一)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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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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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化县2021-2022年拟出让土地D1地块一级开发土地平整工程项目答疑公告(一) | |||
公告类型: | 补充(变更公告) | 项目所属区域: | 新化县 |
交易大类: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交易小类: | 市政 |
内容 | |||
各潜在投标人: 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化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的委托,对其新化县2021-2022年拟出让土地D1地块一级开发土地平整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问题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内第29内4.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95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资料中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考核依据: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我公司提出以下质疑: 我公司是否可以认为只有经过公共资源交易中标招标的项目才算类似业绩,邀请招标的不算类似业绩,这条件明显是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公平不公正,建设单位是否有内定中标意向单位。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应该4.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1)考核期限:1095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 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 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承包人或 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计分。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涉及评审加分时,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计分。(3)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指牵头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因为项目分公开招标和直接发包,所以公开公平市场,不应该设置某些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类似工程业绩”注明为: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单项合同金额 2400 万元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业绩。那么如果投标单位的业绩为“××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或“××土石方及附属工程”,工程总金额也达到了该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加分业绩要求,是否也可以作为加分业绩加分? 答:其中“土石方工程”部分造价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业主方公章的投标报价清单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凡原发布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答疑公告(一)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者,均以本答疑公告(一)发布的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招 标 人:新化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行政监督机构:新化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3年3月27日 | |||
发布时间: | 2023-03-27 | ||
附件: | D1答疑.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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