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勐海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抵(质)押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勐海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抵(质)押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530100-2023-0160-0101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云南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6-2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勐海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抵(质)押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云南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凡是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对辖内所有营业网点委托评估的信贷资产抵(质)押物品进行准确估算现有资产价值评估。
抵(质)押品范围包括:担保人名下的商用房地产、居住用房地产、商住两用房地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机械设备、茶叶、在建工程以及其他合法的有效抵质押品。
2.2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评估公司对辖内所有营业网点委托评估的信贷资产抵(质)押物品进行准确估算现有资产价值评估。
服务期限为三年。
2.3 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2.3.1 预算金额: 400000.00元/年(大写:肆拾万元整),三年合计:120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2.3.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服务期限:三年。
2.5服务要求
2.5.1评估公司在服务期限内必须按照招标人工作的要求,为勐海农村商业银行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技术报告》及备案材料等相关文件,并达到能够满足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评估目的及需要,并对报告及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5.2若招标人对《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等文件资料有异议, 要求重新进行评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评估公司承担。
2.5.3服务费结算依据抵(质)押品评估清单及正规发票。
费用按季支付,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每季度末乙方向甲方提供抵(质)押品评估清单及正规发票,经招标人核实无误后付款。
每季度付款金额按照年度价格的1/4比例固定金额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相关报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
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
3.1.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已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估机构备案,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3.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进行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费收据。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现场报名登记的须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登记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1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招标编号:WH-530100-2023-0160-0101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云南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6-2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勐海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抵(质)押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云南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凡是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对辖内所有营业网点委托评估的信贷资产抵(质)押物品进行准确估算现有资产价值评估。
抵(质)押品范围包括:担保人名下的商用房地产、居住用房地产、商住两用房地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机械设备、茶叶、在建工程以及其他合法的有效抵质押品。
2.2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评估公司对辖内所有营业网点委托评估的信贷资产抵(质)押物品进行准确估算现有资产价值评估。
服务期限为三年。
2.3 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2.3.1 预算金额: 400000.00元/年(大写:肆拾万元整),三年合计:120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2.3.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服务期限:三年。
2.5服务要求
2.5.1评估公司在服务期限内必须按照招标人工作的要求,为勐海农村商业银行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技术报告》及备案材料等相关文件,并达到能够满足勐海农村商业银行评估目的及需要,并对报告及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5.2若招标人对《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等文件资料有异议, 要求重新进行评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评估公司承担。
2.5.3服务费结算依据抵(质)押品评估清单及正规发票。
费用按季支付,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每季度末乙方向甲方提供抵(质)押品评估清单及正规发票,经招标人核实无误后付款。
每季度付款金额按照年度价格的1/4比例固定金额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相关报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
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
3.1.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已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估机构备案,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3.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进行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费收据。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现场报名登记的须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登记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1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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