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3320
预算金额709.77万元
招标公司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梅州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工0753-252301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2-1332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16日 0时0分~2022年6月20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09.770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 1-附录 5。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见附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 9时0分 - 2022年7月12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16日 0时0分 - 2022年7月12日 9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梅州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赖先生
- 代理联系人:侯工、罗工
- 联系方式:0753-2523012
- 代理联系方式:0753-2281862
- 招标监督机构: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监督电话:0753-228051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附录1~附录5.pdf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附录1~附录5.pdf
- 附件2:评标办法.pdf附件2:评标办法.pdf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 交通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 JG2022-13320 |
招标单位 | 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 | ||
招标代理 | 梅州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交通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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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6-16 0:00:00 | 2022-06-20 16: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6-16 0:00:00 | 2022-06-20 16: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6-16 0:00:00 | 2022-06-20 16: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6-16 0:00:00 | 2022-07-12 9:00:00 | 按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6-16 0:00:00 | 2022-06-23 16:00:00 | |
一阶段开标 | 2022-07-12 9:00:00 | 2022-07-12 10:00:00 | 第07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07-12 9:00:00 | 2022-07-12 9:30:00 | |
二阶段开标 | 2022-07-12 14:30:00 | 2022-07-12 15:00:00 | 第07开标室(中心本部)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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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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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第二标段)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
广东省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8号文批复,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已由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梅市交字【2018】328号文批复,第二标段改线工程重大设计
变更已由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梅市交函【2022】3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州市
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补助以外,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
为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二标段施工监
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和内容:路线全长14.133km,起点桩号:K15+800,终点桩号:
K29+933.269=3标K30+000,项目拟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
80km/h(局部困难路段及半路半桥路段60km/h),路基宽度:一般路段17m,半路半桥
路段19.9m,分离式路基路段9.75m(半幅),桥涵与路基同宽,沥青混凝土路面。
2.2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合同起讫桩 号 | 里程长度 (公里) | 招标范围 | 监理服务期 | 对投标人资质 要求 |
K15+800~K29 +933.269=3 标 K30+000 | 14.133km | 该项目范围内路基、路面及 排水、桥涵工程、交叉工程、 隧道工程及沿线设施、交通 安全设施等其他工程的施 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 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 和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和施工安全的监 理,以及参建各方竣工档案 编制工作和配合业主交、竣 | 自施工监理合同签订 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 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 责任终止证书后且完 成竣工验收工作为 止,其中施工监理期 为监理工程师签发开 工令之日起至项目交 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含施工准备阶段监 | 国家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核发 的在有效期内 的公路工程专 业乙级或以上 监理资质;持有 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
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 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 工作。 | 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如施工工期进 行调整,监理服务期 也相应进行调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
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附
录5。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
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登记单位企业
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
务指南栏目。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0日,登录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经招标人确认
后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图纸等资料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系统发布。经招标人确认后的正式投标人,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图纸等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
发布,则视为发放给所有正式投标人。具体投标登记及相关资料下载操作按照交易平
台关于交通公路工程新数字交易平台操作指引的相关指引进行操作,详见
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806362.j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2日9
时00分,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递交回执通知。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
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专业工程】新数字交易平台操作指引(含交易系统、文
件编制工具、开评标系统等)→交通公路工程→系统工具下载→系统工具及驱动包(投
标人)下载:http://ggzy.gz.gov.cn/。
5.3投标人解密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
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12日9时00分在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开标室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
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补遗中的相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
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
标登记时间内,已进行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
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交通路5号
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753-252301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
联系人:侯工、罗工联系电话:0753-2281862、13822110934
2022年6月15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附录1~附录5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附录1~附录5
附录1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 专业乙级或以上 监理资质;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 5 年内(即 2017 年 5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独立完成过: (1)一项里程 14 公里及以上二级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任务; (2)至少一座累计单洞长度 700 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包含项目中的非独立隧道工程) 监理任务。 |
1、“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时间以载明的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
收一次性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经评定合格,交工验收是指交工验收或一次性竣
工验收。
2、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承接并完成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
司、集团公司等)的监理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监理业绩
均不予认定。
3、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
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3资格审查要求(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最新年度(含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 的)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监理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 2、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全国公路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 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注:1、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的规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持有 交 通 运 输 部 核 发 的 公 路 工 程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证 书 , 且 已 在 投 标 人 处 进 行 岗 位 登 记,至少担任过 1 项类似工程的监理负责 人,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从该项目 撤离) |
总监理工程师 备选人 | 1 |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持有 交 通 运 输 部 核 发 的 公 路 工 程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证 书 , 且 已 在 投 标 人 处 进 行 岗 位 登 记,至少担任过 1 项类似工程的监理负责 人,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从该项目 撤离) |
注:
1、应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如有)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职称
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类型的,还应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岗位登记截图和资格审查
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所有证
明材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
工程师(含备选,如有)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
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复印件。(社保时段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2、如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按投
标函的格式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担任过类似工程监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可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
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应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如有)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
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或业主(或上级主管单位)开具
的证明材料)。
5、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
条件(总监理工程(含备选,如有)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6、路桥相关专业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桥梁、道路、公路、道桥、交通工程等
相关专业。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2 |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 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从 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 5 年以上。 |
监理员 | 4 | 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监 理工作 2 年或以上。 |
注:
1、应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职称证书不
能体现专业类型的,还应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
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
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
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路桥相关专业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桥梁、道路、公路、道桥、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
附件2: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①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 广东省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 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 不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不承 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B 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 B 级 投标人);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 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 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
①“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
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1 2.1.3 | 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 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 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 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 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 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人已录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 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 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备选人资格、在岗情况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
2.2.1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
2.2.1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
2.2.1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
2.2.1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分值构成(总分 1 00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
2.2.1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分)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
2.2.1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分)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
2.2.1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分)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
2.2.1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分)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
2.2.1 | 2.2.2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分) |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 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 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 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参与 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 ③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 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 85%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 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 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 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 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 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参与 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 ③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 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 85%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 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 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 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 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 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参与 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 ③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 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 85%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 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 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 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 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 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参与 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 ③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 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 85%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 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 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 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 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 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 85%≤参与 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 ③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 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 85%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 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 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2.2.1 | 2.2.3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分) | 评 标 价 的 偏 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以%为单位,保留 4 位小数(小数点后 5 位四舍五进)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以%为单位,保留 4 位小数(小数点后 5 位四舍五进) | 第一个信 封(商 务及技 术文 件)评分 分值构 成: 技术建议 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 封(报 价文件 )评 分分值构 成: 评标价:10 分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以%为单位,保留 4 位小数(小数点后 5 位四舍五进)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以%为单位,保留 4 位小数(小数点后 5 位四舍五进)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以%为单位,保留 4 位小数(小数点后 5 位四舍五进)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 号 | 评分因 素 | 评分 因素 权重 分值 | 各项评分 因素细分 项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
2.2.4 (1) | 技术建 议书 | 30 分 | 监理大纲 (或监理 方案)和措 施 | 15 分 | 质量 和安 全监 理(5 分) | 质量和安全监理目标明确得 3.0 分;监 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质量和安全问题 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 酌情加 0-2.0 分。 |
2.2.4 (1) | 技术建 议书 | 30 分 | 监理大纲 (或监理 方案)和措 施 | 15 分 | 进度 监理 (5 分) | 进 度 监 理 目 标 明 确 并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的 要求得 3.0 分;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 对 保 证 工 期 所 采 取 的 对 策 及 预 控 方 法 合理可行的,酌情加 0-2.0 分。 |
2.2.4 (1) | 技术建 议书 | 30 分 | 监理大纲 (或监理 方案)和措 施 | 15 分 | 费用 和合 同监 理(3 分) | 有 工 程 计 量 与 支 付 监 理 方 面 的 具 体 管 理方法和措施具体且有效,有明确的变 更管理、预防索赔、减少合同纠纷的管 理和控制措施得 1.8 分;有合理可行的 控 制 超 计 量 支 付 及 提 前 计 量 支 付 的 预 控方法的,酌情加 0-1.2 分。 |
2.2.4 (1) | 技术建 议书 | 30 分 | 监理大纲 (或监理 方案)和措 施 | 15 分 | 施工 环境 保护 管理 (2 分) | 有环保监理措施得 1.2 分;环保监理措 施和方法具体 且有效的 ,酌情加 0-0.8 分。 |
2.2.4 (1) | 技术建 议书 | 30 分 | 本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的 重 点 与 难 点分析 | 10 分 | 有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得 6.0 分;分析准 确,且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的,酌情加 0-4.0 分。 | 有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得 6.0 分;分析准 确,且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的,酌情加 0-4.0 分。 |
2.2.4 (1) | 技术建 议书 | 30 分 | 对 本 工 程 的建议 | 5 分 | 有对本工程的建议的 3.0 分;对管理模式、工 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均 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酌情加 0-2.0 分。 | 有对本工程的建议的 3.0 分;对管理模式、工 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均 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酌情加 0-2.0 分。 |
2.2.4 (2) | 主要人 员 | 25 分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及 各 级 监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 25 分 | 监理人员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 25 分。 | 监理人员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 25 分。 |
2.2.4( 3) | 评标价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 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则评 标 价得分= F +偏差 率× 100× 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l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 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 点的扣分值;F=10; E1=1;E2=0.5。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 点后 2 位。 | ||
2.2.4 (4) | 其 他 因 素 | 业 绩 | 25 分 | 基本要求 | 15 |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 2 业绩最低要求的得 15 分。 |
2.2.4 (4) | 其 他 因 素 | 业 绩 | 25 分 | 基本要求 及加分 | 10 分 | 在 满 足 业 绩 最 低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 近 五 年 ( 即 2017 年 5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 1、累 计 每 增 加 完 成 二 级 或 以 上 新 建 ( 或 改 、 扩建)里程长度 14 公里及以上的监理任务的, 加 5 分,累计最多加 10 分。 注: 1 、隧道及桥梁长度按里程长度计算,若一座 隧道、桥梁分段分别由多家单位完成,只计算 投标人完成分段里程长度。 2 、公路工程的业绩的认定提供应附在交通运 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网址:http://glxy.mot.gov.cn/BM/ )中查询到 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 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 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有效的业绩认 定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 |
2.2.4 (4) | 其 他 因 素 | 履 约 信 誉 | 10 分 | 1.信用等级分值(5 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5.00、4.75、4.45、 3.65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5 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 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 1.信用等级分值(5 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5.00、4.75、4.45、 3.65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5 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 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 1.信用等级分值(5 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5.00、4.75、4.45、 3.65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5 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 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 5 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 4 分/次。 (3)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 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扣 1 分/次。 同 一 事 项 同 时 被 多 个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只 按 最 高 的 扣 分 计 算 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如果扣完本项分值, 可以从总分中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 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 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 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 )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 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 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参见 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1.1”。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 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监理实施方案、主要人员其他因素 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 (1 )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 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3.3.2 原 3.2.2 条款补充细化如下: 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时,各评分因素(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如有)、 履约信誉除 外)得 分一 般不低于该 权重分 值的 60%,评标委员会成 员对某一项 评分因 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值 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商务评分(主要人员、其他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 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 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监理 大纲(监理方案)和措施、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对本工程的建议]取消一个最高分、 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 小数点后三位。 | |
3.6.3 | 增加 3.6.3 项: 3.6.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 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 法处理。 |
增加 3.9.3、3.9.4、3.9.5、3.9.6 条款后增加: 3.9.3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各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中标候选 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合 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 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3.9.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 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评审时仍 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 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评审后,有效 投标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 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 人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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