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博州精河县2023年综合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金额
38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倪武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博峰鑫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文军1323991685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博州精河县2023年综合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建设项目已经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博州精河县2023年综合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建设项目二标段 (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800.0 万元 ,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2.工程规模:精河站新建 300 吨/日垃圾分拣处理与再生利用中心,45吨/日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及配套垃圾中转、收集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72223082800156001002
博州精河县2023年综合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建设项目二标段 (设计施工一体化)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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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任职;(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 (三年,指 2020 年 9 月 19 日起 至 2023 年 9 月 18 日止) 完成的类似项目 (投标文件中需同时 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同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财务要求:近 3 年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联合体各方)
信誉要求:(1)企业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承诺等方式来证明;投标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拟在本工程使用的项目经理;对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做要求。(2)其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5、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0:00至2023年09月18日 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1时00分
    2.递交方法: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09月19日11:00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到至博州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博州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博峰鑫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精河县
代理地址:
精河县城镇伊犁路北侧冰河青城花园小区16幢6号
招标人邮编:
833300
代理邮编:
833300
招标人联系人:
倪武刚
代理联系人:
张文军
招标人电子邮箱:
13999769366@139.com
代理邮箱:
1249790694@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999769366
代理联系电话:
13239916854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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