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首开区电气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88.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401240000787046
预算金额388.85万元
招标联系人侯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1240000787046报名截止: 2024-01-31 18:00:00


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首开区电气劳务分包工程
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首开区电气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单位:五局华南公司机电钢构事业部

2、涉及项目(地区):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

3、本次招标工程:首开区电气劳务分包工程,预计总金额388.85万元。

4、计价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法,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以合同清单综合单价为准。。

5、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组织进场;

5.2按工程进度付款,乙方每月根据已完工程,且经甲方项目部验收合格后的产值每月 15 日前报甲方审核,甲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其它费用后,下个月按审核本月确认费用的 80% 支付给乙方。过程计量仅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凭证。

5.3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后,工程款付至 85 %;

5.4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且最终结算经甲方公司审核合格后 2 个月内办完结算付至本工程结算价的 97 %;5.5结算款的3%作为该项工程的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移交验收合格之日(以接收单位确认的《工程移交验收表》为准)起计算,质保期为贰年,第一年付 2%,第二年付 1%。(未尽保修责任或需扣除的其他费用除外),保修金退还后,承包人仍需履行未尽质量保证义务。(扣除发生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

5.6支付方式

采用银行转帐。

5.7 税率:3%的增值税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能够在工程所在地进行备案,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加盖公章的资质资料等复印件。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和查阅本工程的施工图(因图纸有限,施工图不能带走,只能在项目部查阅),如有疑问,不得揣测、推理,应提交书面资料,招标人予以答复;招标单位将组织统一时间去现场进行勘察和答疑,请自行前往施工现场(项目地址: 南宁市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与良玉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本公司项目部联系人:侯鹏(电话:18973110335);较大型、及特殊的分包招标,项目将电话通知各单位参加招标交底答疑会,针对招标分项目项目会做详细的交底,如不参加视为已了解本次招标分项的所有情况。对于属于投标方承包范围的,而本招标文件未列入的,视为投标方承包范围应完成的。

3、本次招标采用按合同内容报价,合同内容作为谈判时依据;投标人需要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和合同,凡因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理解失误造成报价、承诺不实际,无论中标与否,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项目深化设计图为初稿,定标进场后对设计图进行修正或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请各投标单位合理报价,并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如未响应我司的投标要求,报价最高将直接淘汰。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按要求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88万元。(缴纳额度为预计合同额的1%,且不少于1万元,最高不高于50万元,已按年度5万元/年缴纳保证金的除外)。该费用在开标之后确定中标人后可退还。参与投标单位不允许用其他项目应付款抵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于截标之前缴纳,缴纳凭证或收据须与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不签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者自确定中标人5日后退还投标人(缴纳年度保证金单位除外)。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投标保证金:

账户: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号:035121201101000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
开户行行号:301100000082
(按次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备注机钢事业部南宁轨道机电项目首开区7#~11#楼电气劳务投标保证金;按年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备注机钢事业部机电年度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合同签订日起90天内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不少于分包工程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造价的3%,履约保证金的最低限额不少于10000元)。公司长期合作供应方中标,经公司批准可用1.3倍工程合同应付款划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如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缴纳履约保证金,我方保留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5、投标人自将投标书送达招标人之日起,所有投标书中的报价、承诺均具有法律效力,在不违背合同内容的情况下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凡中途自身原因放弃投标或不参加开谈标者一概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单位“五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已标价清单;分包合同(盖章版);单价组成分析表;本招标书要求的其它资料(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近两年来类似工程业绩资料表等)并加盖公章(业绩清单需含项目业态、建筑面积、报装容量、是否已送电、管辖供电局及合同金额)。□技术标;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递交并在封线处加盖公章。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8、技术质量要求: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

9、近三年类似工程完成情况良好,无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附近三年业绩表。

10、报名单位必须为中建五局华南公司考察合格供方。

11、与中建五局华南公司机电钢构事业部有过业务往来的企业优先。



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五局资格审查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yzw.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说明: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

3、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近三年营业业绩表及合同(以上资料均需盖章扫描,报名时将电子版上传至云筑网,否则视为报名失败;同时以上资料为后期资格审核的基本资料,请在资格审核前准备好,以便考察人员查看),报名供方须上传最新资质资料,否则资审不通过

4、报名单位所有报名和投标的IP地址、法人信息、联系人信息不得重复,否则将视为存在围标嫌疑并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将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项目联系人:侯鹏

电话:18973110335

地址: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

中建五局华南公司机电钢构事业部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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