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南教学楼及部分公寓楼装修改造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54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54号
预算金额59.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铁兰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曼1535490192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南教学楼及部分公寓楼装修改造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南教学楼及部分公寓楼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954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2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标包:1、采购内容:南教学楼装修改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能够承担本采购项目实施任务的相关资质; ③ 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本工程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3、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二标包:1、采购内容: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黑板、讲台教学设备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③ 生产厂商需具有生产证明;经销商需具有黑板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④ 本工程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3、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新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或经销证明材料、经销商需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三标包:1、采购内容:部分公寓楼粉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能够承担本采购项目实施任务的相关资质; ③ 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本工程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3、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四标包:1、采购内容:更换教室断桥铝窗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能够承担本采购项目实施任务的相关资质; ③ 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本工程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3、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张铁兰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9818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1572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项目负责人: 高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35490192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29日 592,700.00 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西建安大楼
B 2017年06月29日 220,000.00 包头市联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昆都仑区新光西路昆河镇人民政府403
C 2017年06月29日 383,900.00 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西建安大楼
D 2017年06月29日 380,166.00 北京城建亚泰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九号院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教学设备采购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黑板、讲台教学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的提交、培训、验收、备品备件、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 2017年8月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具备验收条件 1 220,000.00 220,000.00
南教学楼装修改造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南教学楼装修改造项目范围内全部项目施工与保修 2017年8月15日前全部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1 592,700.00 592,700.00
部分公寓楼粉刷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公寓楼粉刷项目范围内全部项目施工与保修 2017年8月15日前全部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1 383,900.00 383,900.00
更换教室断桥铝窗户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更换教室断桥铝窗户项目范围内全部项目施工与保修 2017年8月15日前全部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1 380,166.00 380,166.00
评审成员: 陈鹏 孔祥秀 王文娟 蒿改梅 赵彩清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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