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清市江镜镇岸兜村2024年旱改水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清市江镜镇岸兜村2024年旱改水项目
补充通知02
各投标人:
现就福清市江镜镇岸兜村2024年旱改水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1、删除招标公告3.2 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本项目无业绩要求,招标文件与之不同之处作同步修改。
2、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5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是否与政策不符?
答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土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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