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登机口全流程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静娟0571-87631032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5
公告正文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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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登机口全流程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宁波机场公司T2航站楼所代理的国内进出港、国际及地区进出港航班(除东方航空和其代理航班外)的登机口全流程保障相关业务。项目航班种类包括客机、包机、特殊飞行航班、正班、加班、备降、补班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

2.2 服务期:首次合同外包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首次合同服务期满前2月招标人对中标人承包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且经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可继续延长服务期限1次,续期最多不超过2年。如续期,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招标人也可选择合同期满后不续延合同期限。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110520221111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⑤所投标段发送至1656781672@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11 25 13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ningbo-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静娟、杨广、姜晓飞、孙先平 联系电话:0571-87631032、87631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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