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地区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包4、包13) 第三次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地区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包4、包13) 第三次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地区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包4、包13)第三次”(采购编号:HZPOST-FW-2023010)以单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地区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包4、包13)
第三次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地区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包4、包13)第三次”(采购编号:HZPOST-FW-2023010)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地区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包4、包13)第三次;
2、项目编号:HZPOST-FW-2023010;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萧山、临安分公司所辖区域车辆维修、年检、新车上牌等服务。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各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52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内容 |
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
服务区域内指定的营业地点 |
成交供应商 |
服务期限 |
包4 |
萧山区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河上片) |
80 |
萧山区联发村江家桥192号河上揽投站 |
1家 |
2年 |
包13 |
临安区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昌化) |
72 |
临安区昌化镇唐山街337号 |
1家 |
2年 |
合计 |
152 |
备注:1.各合同包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服务区域:本项目各区县范围内;各合同包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车辆跨区域维修的需求。
(3)服务期限:2年。合同到期前,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且不超过现有单价与总金额,经流程审批后可续签一年。
(4)报价:1)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2)各项报价不得低于产品的成本价,否则将否决该项报价;3)所投机油品牌,为美孚、壳牌或同档次及以上,否则将否决该项报价;4)所投轮胎品牌,为韩泰、佳通或同档次及以上,否则将否决该项报价。5)本项目维修工时费,车辆维修材料、配件以统一折扣率报价,今后结算单价=基准价(基准价详见合同“维修清单”)×统一折扣率(例:维修工时费基准价为20元/工时,统一折扣率为90%,则结算价=20×90%,结算单价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以此类推)。机油、轮胎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应答将被否决。最终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5)各合同包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针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随时响应。
(6)本次项目中所报的优惠率适用于车辆维修中所有零配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4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具备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4、供应商维修厂位置离采购人指定的营业地点驾车行驶距离不得超过5公里。(以高德地图导航结果为准);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包13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供应商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具备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4、供应商维修厂位置离采购人指定的营业地点驾车行驶距离不得超过8公里。(以高德地图导航结果为准);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合同包号 |
服务内容 |
唯一供应商 |
包4 |
萧山区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河上片) |
杭州九顺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包13 |
临安区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昌化) |
临安市环城汽车修理厂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后,包4、包1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各只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五、公示期限: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1日
六、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花园兜街221号
联系人:金女士
邮 编:310000
电话:0571-87182231
电子邮箱:4157471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