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3-2191]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21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戴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工020-813708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白云区白云湖车辆段地块项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三栋门卫室及两宗通透式围墙改造工程(暂定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JG2023-2191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9日 0时0分~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8.826667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提供):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如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具有第1.1所述资质并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统筹合同全面履行。
3.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如下:
3.1项目总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任何一种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监理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香港企业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且在有效期内。
4.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须为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4.4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5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监理以及全过程咨询等项目投标的,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监理以及全过程咨询等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任何一种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监理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22日 12时0分 开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9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22日 9时45分 - 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品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代理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20-81370800 代理联系方式:020-870708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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