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洞库综合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2024-JQ05-G1884)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57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05-g1884
预算金额57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洞库综合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库综合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河北省 保定市

2.3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伍佰柒拾万元¥570万元)

2.4计划工期:2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洞库通风系统改造、洞库呼吸管路改造、洞库油罐外壁防腐、洞库接地系统改造等内容。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军队最新标准要求规定,且通过上级职能部门验收。

2.7项目编号:2024-JQ05-G188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接地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通风系统改造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含在建项目),其中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军队采购网、石油化工行业招投标平台中的信息为依据。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等报表,并提供专款专用承诺书。

3.4信誉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开标前1月内网页查询截图);在军队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均未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提供开标前1月内网页查询截图);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④承诺不违反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

3.5项目经理要求:1名,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至少有一项石油化工行业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未在建工承诺)。提供投标人与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和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名,具备从事石化油化工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地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31 日至2025 1  6 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保定市(详询联系人旦先生:0222-5637020,13399891490,先生:0222-5637012)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5.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6.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1  17 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授权代表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现场递交,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邓先生

办公电话:0312-5637012

移动电话:15611199502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束先生

办公电话:0312-5637021

移动电话:1561224778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