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地铁四号线、八号线信号ATS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及等级测评项目
金额
722.2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0724-2420S1160472
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四号线、八号线信号ATS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及等级测评项目
涉及包号:/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1日
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四号线、八号线信号ATS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及等级测评项目
涉及包号:/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012-440100-54-01-800218;2012-440100-54-01-800047 | ||||||||||||||||||||||||||||||||
投资项目名称 | 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工程;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文化公园-白云湖)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地铁四号线、八号线信号ATS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及等级测评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地铁四号线、八号线信号ATS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及等级测评项目 | ||||||||||||||||||||||||||||||||
公示名称 | 广州地铁四号线、八号线信号ATS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及等级测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2月27日 9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北京威努特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没有提供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不满足资格评审审查表第2项要求,不予通过资格评审审查。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西门子交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91110105MA01BMG93U | 1 | 722.26660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6个月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质资格:/ 业绩:/ | |||||||||||||||||||||||||
杭州中电安科现代科技有限公司 | 91330108MA27YPAP99 | 2 | 620.00000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6个月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质资格:/ 业绩:/ | |||||||||||||||||||||||||
长扬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91110108MA017GNJ19 | 3 | 512.20000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6个月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质资格:/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任工、赵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5487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 联系电话 | 020-83106786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41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01日17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05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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