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苏湾镇2020-2021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类定点单位库
项目编号:2020-08-07-CHSWSGK
服务期限:一年(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0日
项目开标日期:2020年08月21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巢湖市苏湾镇巢湖市苏湾镇2020-2021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类定点单位库--1包(房屋建筑工程)
第一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天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1
第二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先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2
第三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后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3
第四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浩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4
第五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茂顺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5
第六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合巢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抽签号6
备选单位:安徽广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巢湖市苏湾镇巢湖市苏湾镇2020-2021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类定点单位库--2包(市政公用工程)
第一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天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1
第二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先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2
第三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后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3
第四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浩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4
第五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云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5
第六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崇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6
备选单位:安徽栏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巢湖市苏湾镇巢湖市苏湾镇2020-2021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类定点单位库--3包(园林绿化工程)
第一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天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1
第二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先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2
第三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道清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抽签号3
第四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大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4
第五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茂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5
第六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金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6
备选单位:安徽弘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巢湖市苏湾镇巢湖市苏湾镇2020-2021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类定点单位库--4包(装饰装修工程)
第一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天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1
第二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先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2
第三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浩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3
备选单位:群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巢湖市苏湾镇巢湖市苏湾镇2020-2021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类定点单位库--5包(水利水电工程)
第一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巢湖长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抽签号1
第二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抽签号2
第三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合巢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抽签号3
备选单位:安徽省中畅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巢湖市苏湾镇巢湖市苏湾镇2020-2021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类定点单位库--6包(公路工程)
第一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天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1
第二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巢湖市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2
第三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蓝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3
第四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煜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抽签号4
第五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省中宇市政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抽签号5
第六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广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抽签号6
备选单位:安徽坦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巢湖市苏湾镇巢湖市苏湾镇2020-2021年度小额零星工程施工类定点单位库--7包(拆迁工程)
第一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天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1
第二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先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2
第三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后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3
第四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浩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4
第五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厦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5
第六中标(成交)单位名称:群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抽签号6
备选单位:安徽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抽签号”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苏湾镇小额零星工程定点库(工程类)单个实施项目,每个中标人各自的抽签号。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苏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巢湖市苏湾镇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方式:13696770020
公示期:2020年08月22日 至 2020年08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苏湾镇建设办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苏湾镇人民政府建设办,联系电话:1369677002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巢湖市苏湾镇人民政府
2020年08月22日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