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龙区青云街道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yn/zb-2023-2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招标联系人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祝工180879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盘龙区青云街道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YN/ZB-2023-2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龙区青云街道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本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年度公共卫生服务由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考核合格后,领取补助经费。目标任务严
格按照区卫健局要求,开展好社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
目标,确保安全稳定。在区卫健局年终考核考评达到B级及以上。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服务
补助经费,最高给予乙方60%的补助经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龙区青云街道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龙区青云街道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2022 年度任意一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等)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
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
文件;②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
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
被移出等不良记录)²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
供给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 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除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外还应将以下资料加盖
鲜章的扫描发到 2966003917@qq.com 邮箱进行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6608803230。代理机构
在收到供应商报名资料后将报名所须填写表格格式以邮件形式发至供应商,供应商通过网络
邮箱、微信等方式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原件扫描件传输至代理机构,核实资料齐全后方可报
名,报名费可通过微信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电子邮箱等
有迹可查的网络传输方式发送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①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如有);③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④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报名手续。竞争性磋商文
件售价: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
广场A座17楼1714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
广场A座17楼1714号)
七、其他
盘龙区青云街道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以
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盘龙区青云街道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服务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
位参加本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盘龙区青云街道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
2.2项目编号:DHYN/ZB-2023-213
O
2.3采购预算:年度公共卫生服务由盘龙区卫生健康局考核合格后,领取补助经费。目标任
务严格按照区卫健局要求,开展好社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
务和目标,确保安全稳定。在区卫健局年终考核考评达到B级及以上。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
服务补助经费,最高给予乙方60%的补助经费。
2.4服务内容:金沙社区国家规定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即:居民健康档案、健康
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
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卫生监督协管等12
类项目。包含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
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
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
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等具体内容(但不含口腔、中医、临床等诊
疗业务范围,且预防接种项目除外)。(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医院对服务进行考核,服务不满
意医院有权可自行取消次年合同续签。)
2.6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区卫健局要求,开展好社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完成上级
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安全稳定。在区卫健局年终考核考评达到B级及以上。
2.7服务地点:盘龙区青云街道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次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等)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
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
文件;②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
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 万元以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
被移出等不良记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
供给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凡有意参加参与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除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外还应将以下资料加盖鲜章的扫描发
到2966003917@qq.com 邮箱进行报名,报名联系电话 16608803230。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
报名资料后将报名所须填写表格格式以邮件形式发至供应商,供应商通过网络邮箱、微信等
方式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原件扫描件传输至代理机构,核实资料齐全后方可报名,报名费可
通过微信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电子邮箱等有迹可查的网
络传输方式发送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③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④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
将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6日14
时30分。
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磋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
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广场A座17楼1714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教场北路440号
联系人:戴老师、季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826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广场A座17楼1714号
联系方式:18087967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工、肖工
联系电话:0871-63551130 1808796732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教场北路440号
联系人:戴老师、季老师
电 话:0871-638264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广场A座17楼1714号
联系人: 祝工、肖工
电 话: 18087967320
电子邮件: 29660039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介筏(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