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水刺手帕折叠包装机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水刺手帕折叠包装
机项目 项目询 询价 价采购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沈阳分公司水刺手帕折叠包装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沈阳分公司水刺手帕折叠包装机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4006617。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技术标准: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 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 价无效。
3、最终结算单价为全包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货款、税款、知识产权、授权、制作、检验、人工、损耗品、场地、材料、交 通、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 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 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单价限价已包含税费,须开具符 合国家财务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税后结算。
1.6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
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
公司参加本次询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
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
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
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
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
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
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
规定的材料。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
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
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
人的证明材料或提供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
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 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4 年 年5月 月29日至 日至2024 年 年6月 月3日 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
4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响应文件。
4 .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为2024 年 年6月 月5日 日9时 时00分 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凤林 024-23199742
6、、澄清、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 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航空服务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香粉
联系电话:024-23199775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 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人:黄香粉
联系电话:024-23199775
【除采购管理部实施的总部采购项目外,其他采购项目投诉由各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处理;委托贸易公司代理实施的采购 项目,可由各委托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或委托贸易公司受理。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对外发 出本文件前,请注意删除此处蓝字说明。】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 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 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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