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电网先进计算与人工智能产品驻场运维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258.11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电网先进计算与人工智能产品驻场运维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请登录)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8其他要求:无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2月15日0时至2023年2月19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请登录)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限 |
质保期 |
框定厂家数量 |
付款方式 |
履约保证金 |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供货业绩、运行业绩等) |
是否允许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
服务地点 |
预算金额(万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电网先进计算与人工智能产品驻场运维服务 |
指定时间内提供符合技术能力要求的人员,提供驻场运维服务。工作内容为基于人工智能及数字化产品的软件系统集成、部署环境运维、运行监控、故障修复、问题解答、版本迭代部署、产品现场应用情况收集。 |
1 |
作业单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3个月 |
2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首付款;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本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70%验收款;质保期满且无索赔,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10%质保金。甲方有权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合同款,乙方不得拒收银行承兑汇票,中小企业除外 |
无 |
“2019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具有运维或技术服务类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否 |
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
258.11 |
43900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8其他要求:无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2月15日0时至2023年2月19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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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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