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8-441624-04-01-715095
预算金额105.22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0762-5610920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和平县彭寨镇典型镇建设项目监理

投资项目代码 2408-441624-04-01-715095
投资项目名称 和平县彭寨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和平县彭寨镇典型镇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和平县彭寨镇典型镇建设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河源市和平县彭寨镇辖内范围内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圩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圩镇中心排水排污改造工程、疏通圩镇内的排水排污管道3.2公里;圩镇中心公共垃圾桶提升工程、增设生活垃圾集中放置点5个及70个垃圾桶;圩镇亮化工程,完善镇域内的照明设施;并对圩镇内房屋外立面进行提升改造,实施彭寨镇圩镇中心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涉及面积5400平方米。绿美小公园建设项目、彭寨镇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彭寨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彭寨镇圩镇客厅建设工程,新建圩镇便民服务中心、休闲健身设施;对圩镇农贸市场进行外立面升级及内部改造,实施彭寨镇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并完善圩镇内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20个停车位及配套新能源充电桩等。实施彭寨镇圩镇中心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对圩镇内的道路进行沥青铺设及混凝土路面修复,涉及面积9036平方米。修整彭寨河河岸步道,实施彭寨镇圩镇入口建设项目、彭寨镇美丽河道建设项目。维整圩镇内街道的基础设施,实施彭寨镇美丽示范主街和一片房屋外立面提升建设项目(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工期(交货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05.2206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须提供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须提供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3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4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4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4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和平县彭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彭寨镇街镇德昌路5号
招标人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762-5460001
招标代理机构 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谢小姐 联系电话 0762-3879368
招标监督机构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56109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备注:因本项目立项不足一个月,且急需开展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及县“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会议记要,本项目不予发布招标计划。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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