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3-02-27 10: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安达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2023G00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达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达市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达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
2.2 供货地点:安达市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灌溉排水工程:沟道清淤50m;新建涵洞11座,其中φ80圆涵(涵长6m)10座,1×1方涵(涵长6m)1座。道路工程:新修水泥4条,共2.635km,其中:4m宽水泥路2条,长1.055km,4.5m宽水泥路2条,长1.58km。围墙及大门工程:新建围栏3800m;新建大门154扇:其中6m宽大门3扇,4m宽大门151扇。公厕改建工程及村庄臭水净化工程:新建厕所217座;配备黑臭水处理设备共46台套,其中:车载式孢子转移一体机2台套,撬装式速分生物处理装置4台套,微纳米复氧装置40台套等;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
2.5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二标段:车载式孢子转移一体机安装及调试、撬装式速分生物处理装置安装及调试、微纳米复氧装置安装及调试等;
2.7招标控制价:二标段:3,712,561.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需具有合法的产品来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未被省级或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出现兼投情形按开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投标资格,同一时间开标按标段顺序确定投标资格。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2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22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23年03月07日09时00分。
踏勘地点为:安达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雪婷、0455-7121107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共安达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赵太山
联系电话:13946950618
招标人:安达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雪婷
电 话: 0455-7121107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4层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51-87696089
邮 箱:zx87696089@126.com
开户名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恒通支行
账号: 23100064701801002374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