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8 16:56信息来源:
项目名称 |
含山县“两山”理论实践样板区(含中片区)建设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防洪能力提升工程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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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皖E0-23-2022-527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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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含山县“两山”理论实践样板区(含中片区)建设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防洪能力提升工程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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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皖E0-23-2022-527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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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统一代码 |
2103-340522-04-05-467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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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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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含山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含山县环峰镇望梅路西侧花园小区东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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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袁冬 1775557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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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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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何军 0555-5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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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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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11/17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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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合肥兴水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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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660020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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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项目经理:李定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设计经理:鲁开茂(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经理:李定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B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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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贵1522006201001444、SD2010090110001 设计经理:证书编号:DJ2017014012011 施工经理:证书编号:贵1522006201001444、水安B(2019)006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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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总工期共10个月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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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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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龙川县铁场河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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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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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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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661859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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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项目经理:许克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 设计经理:李孝平(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经理:许克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B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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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721481、(2020)934000833 设计经理:证书编号:20190121389 施工经理: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721481、水安B(2019)0057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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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总工期共10个月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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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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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太和县苗原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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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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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巢湖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设计资质: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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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664855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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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项目经理:张权(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 设计经理:杨波(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经理:张权(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B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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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827461、(17)934526975 设计经理:证书编号:鲁200500033200075 施工经理: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827461、皖水安B(2012)0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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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总工期共10个月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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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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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淄博市桓台县预备河综合治理工程 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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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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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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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