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先进制造产业基础再造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抽水蓄能先进制造产业基础再造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JL0100G23010
招标编号:HTCL-ZB-236020
1. 招标条件
抽水蓄能先进制造产业基础再造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抽水蓄能先进制造产业基础再造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99号,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3建设规模:水电重型车间和线圈数字化车间联合厂房,新建建筑总面积为52401.84平方米,建筑高度32.70/18.9米、层级1层(2-3层),主要结构形式为钢结构。
水电重型车间占地参数为(36+36)×246米,结构形式为单层重型钢结构。车间每跨设置有双层吊车,每跨上层最大吊车吨位按200/100吨设计,上层吊车轨高为22米,下层轨高为16米,屋架下弦标高为30米。厂房东、西两端设20吨半门式龙门吊,跨度18米,山墙侧轨高8米;北侧西端设铁路专用线与六十万专线连通,用于厂内运输。厂房通道大门均采用8×7米电动堆积门,各大门旁设人行通道门,做到人车分流。
线圈数字化车间占地参数为8×210+(24+18+24)×192+24×174+18×165+120×24米,车间结构形式为单层钢结构,除8米跨外,每跨最大吊车均按20/5吨设计,轨高为12米,屋架下弦标高为15米。绝缘包扎间设中央空调系统,控制室温范围为20~25℃。厂房北侧两个运输通道采用6×6米电动堆积门,厂房西侧三个运输通道采用4×4米电动堆积门,各大门旁设人行通道门,做到人车分流。
8米跨为3.5米高功能性辅房,用于车间管理、工具库房、打磨间、刷漆间及卫生间、盥洗洗浴、开水热饭等;8米跨上部的天井内露天布置绝缘处理、打磨、清理、导线焊接、SVPI等工序的废气、粉尘、烟尘处理用环保设备;因此,8米跨的屋顶结构需考虑环保设备的布置、设备振动及设备维修或更新的垂直、水平运输路线。
在线圈数字化车间东端布置有3层生产辅房,占地参数为132×18米,以满足生产管理要求,其一层为会议室、员工休息、更衣及车间卫生间、盥洗室、开水房(热饭间)、浴池等,二层为智能控制中心、监控中心、操作台、会客室、会议室、参观通道及卫生间、盥洗室、开水房(热饭间)等。三层、四层为车间办公室、大小会议室及卫生间、盥洗室、开水房(热饭间)等。
利用吊车梁人行走道板的结构系统、利用厂房柱的柱身空间,合理布置各种管线、托架、桥架等动力、热力、能源供应系统。
厂房内需制作200镗床、9米立车、8米立车、2000T油压机、1600号油压机等重型设备基础,建设水压试验工位以及装备工位平台等,满足生产工艺需求。需同步施工厂房供电、采暖、给排水、通风等配套设施。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360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关于加强过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3.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4)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文件,在责令期限整改企业名单内的监理企业且未经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认整改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18时00分至2023年4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8时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1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99号
联系人:辛艳东
电话:0451-8287221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电话:0451-82375252
联系人:李瑞、温智伟
电子邮件:226541938@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