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中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国有土地调查成果更新、用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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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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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绥中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国有土地调查成果更新、用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8-29 至 2023-09-04
撰写单位: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牛刚
  
(绥中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国有土地调查成果更新、用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国有土地调查成果更新、用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21-00173
项目名称:绥中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国有土地调查成果更新、用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68,000.00
最高限价(元):2,468,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0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2、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tdgczxyxgs@163.com ), 发送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绥中县绥中镇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方式: 0429-2356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牛刚 15040993546
邮箱地址: lntdgczxyxgs@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建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105 0174 0041 0000 0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刚
电   话: 15040993546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  址: 绥中县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方式: 0429-2356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 0429-3151616
邮箱地址: 1860429556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建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4004100000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刚
电  话: 1504099354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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