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晨招YX-2022-63: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云晨招yx-2022-63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李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师15912597551
中标公司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2022-10-08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玉溪市 | 公告时间 | 2022-10-08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9-19 | 成交日期 | 2022-10-08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6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12597551 |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创新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7-20776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师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云晨招YX-2022-63
二、项目名称: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云晨招YX-2022-63
供应商名称: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1号楼14层1704
成交金额(万元):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云晨招YX-2022-63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华洁、符继荣、张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下浮20%
金额:0.8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创新路8号
联系方式:0877-2077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楼
联系方式:李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师
电 话:15912597551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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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定稿(0919)-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杨.doc | 2022-10-08 | 下载下载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2022-10-08 | 下载下载 |
日期:2022年09月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编号:云晨招YX-2022-63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居民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若由委托人递交响应文件的】。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第一部分: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以证明其身份,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为遵循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在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请按下列两部分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由公证人员或工作人员登记:各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目录备注:上述资料递交时供应商需自备资料袋,在资料袋上注明资料袋内的所有文件名称、份数,并签字确认注明联系方式,最终由公证人员或工作人员及采购人纪检人员核验登记后收存并交磋商小组审查,在磋商结束后退还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响应文件要求的原件以下述为准,证件原件由磋商小组审查结束后退还供应商)。
七、其他补充事宜6六、公告期限6五、开启6四、响应文件提交6三、获取采购文件5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4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3二、供应商须知13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
一、评审办法前附表43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43四、资格审查部分38三、技术部分37二、商务部分29一、磋商函部分25
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51二、评审办法正文47
1.4采购预算金额:¥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2项目名称: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1.1项目编号:云晨招YX-2022-63一、项目基本情况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到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二楼(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8服务质量: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成采购人实际要求。1.7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1.6采购内容及范围:(1)项目审查:对玉溪市全市专项债和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审查不少于3次;(2)专题培训:在政策解读、项目谋划、资金申报、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政府债务化解、投融资模式、项目实务操作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8小时;(3)项目辅导:组织专家团队赴玉溪市各县(市、区)进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债和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辅导不少于10次;(4)投融资模式咨询: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投融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债、PPP、特许经营、“股权合作+EPC”等)分析,提出合理的投融资模式建议;(5)其他日常咨询服务。以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为玉溪市有关部门解答关于项目策划、投融资等方面的问题。1.5采购最高限价:¥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2.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提供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执业单位须为供应商本单位。2.3供应商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库入库单位;2.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规定。(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2021年09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二楼(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时间: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1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开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三楼(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三楼(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电话:0877-2077660联系人:易师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创新路8号名称: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杨师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877-6188966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二楼名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二、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日期:2022年09月19日电话:0877-6188966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创新路8号联系人:易师电话:0877-2077660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二楼联系人:杨师联系电话:0877-6188966 |
1.1.4 | 项目名称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 |
1.2.1 | 采购预算金及采购最高限价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2.2 | 项目概况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2.3 | 采购需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2.4 | 服务周期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2.5 | 服务质量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3.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3.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9.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9.2 | 磋商会议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2.2.3 | 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截止时间 |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
3.6.1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90天,自磋商之日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
3.7.1 | 磋商保证金 | 一、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开户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商汇支行;户名: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项目名称: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磋商保证金提交账号:1021121000068169;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联系人:邓梓妍联系电话:0877-6188966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二楼注:磋商保证金必须按每个项目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多笔转入。二、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磋商保证保险。三、磋商保证金提交的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供应商向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磋商(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二)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方式提交的:采用保险保单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保费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四、磋商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一)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转账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二)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磋商失败,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四)跨行转账时请计划好保证金到账时间:跨行转账请优先采用电汇方式。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五)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时,保证金交纳账号必须填写齐全,账号中的“-”必须在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六)保证金退还:采购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人和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竞谈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拒绝接受修正标价的;(3)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变更磋商承诺和变更磋商报价的;(4)成交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合同条款等)的内容提出修改要求的;(5)供应商无故不参加磋商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6)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选的;(7)在合同签订时,要求变更磋商承诺和变更磋商报价(总价的)。 |
3.8.4 | 响应文件份数 | 1、文本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电子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壹份。 |
3.8.5 | 装订要求 | 不提倡豪华装帧,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4.1.2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光盘或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统一密封。封套上写明:(1)采购人名称:;(2)项目编号:;(3)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2022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
4.2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三楼(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 |
5.1.2 | 开启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三楼(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成员确定方式:按相关法律确定。 |
9.政府采购政策 | ||
9.1 |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 £不适用 ■适用(审查标准: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10%)。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0%。注: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
9.2 | 监狱企业的审查 | □不适用 ■适用(审查标准: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 6%)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4%。监狱企业应当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鲜章的监狱企业证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予扣除价格。 |
9.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审查 | □不适用 ■适用(审查标准: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 6%)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鲜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予扣除价格。若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注: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以上价格扣除幅度的政策。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无 |
1.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1.1采购条件1.总则
1.2.5服务质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服务周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采购需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项目概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概况、采购需求、服务周期等
1.4.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段中同时报价;1.4.1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1.4合格的供应商1.3.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5.3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公司支付。1.5.2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本项目的公证费:无。1.5.1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5费用承担1.4.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4.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谈;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采购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
1.10分包1.9.4磋商会议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9.3供应商应在召开磋商会议前答疑会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会议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磋商会议前答疑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1.9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会议前答疑会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2除2.1.1内容外,采购人发布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3.响应文件的编制2.2.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2.2.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还应认真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和要求,如发现表中内容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技术部分(2)商务部分(1)磋商函部分3.2响应文件的组成3.1.2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1响应文件和与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3.4磋商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须知3.2条款中规定的内容和使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3响应文件的格式(6)最后报价承诺书(5)其他资料(4)资格审查部分
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5磋商货币3.4.4采购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一定为成交人。3.4.3本次磋商为两轮报价,当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后,将要求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即最后报价)。3.4.2供应商应就本次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总价包干),供应商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磋商报价。本项目实行总价(或总价合同)包干,采购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及文件中没有明确但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之和,包括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的所有费用(项目调研费、技术服务费、人工费、材料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的任何其他费用。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3.4.1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按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3.7.2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办理。3.7.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办理。3.7磋商保证金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如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3.6.1磋商有效期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3.6磋商有效期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7.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7.4保证金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有效的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均以以下方式退还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方式。3.7.3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保证金收据供查验。
3.8.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周期、质量要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1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8响应文件的编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4.响应文件的提交3.8.6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3.8.5装订要求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4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提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4.2.1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4.1.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4.1.2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5.磋商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介绍参加磋商会议的相关部门;(2)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1)磋商会议开始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收取响应文件和相关证件,并要求供应商签署相关的表格。5.1.2磋商程序:5.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磋商会议,如供应商未出席磋商会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1磋商程序
(9)磋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享有平等磋商的机会;(8)确定磋商的顺序(磋商顺序按提交响应文件签到的顺序);(7)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人向磋商小组介绍项目情况和磋商小组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6)采购人接受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报价不公开);(5)相关人员检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性;(4)宣布会议纪律;
5.2磋商过程(14)磋商会议结束。(13)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0)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结束,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6.1磋商小组6.评审5.2.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时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2.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曾因在磋商、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本项目的磋商小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磋商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6.3.1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6.3评审工作程序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审原则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6.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1.3授标时更改磋商内容的权力7.1.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1.1磋商小组从报价、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7.1成交人的确定7.成交结果(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7.3履约保证金7.2.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7.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2.1成交人确定后,成交结果通知各供应商,无异议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7.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条款或条件做任何改变。
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8.质疑及投诉7.4.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选择重新磋商。7.4.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7.4签订合同无。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8.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师;电话:0877-6188966。受理质疑部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8.5投诉8.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由双方协商签订,所签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束和保护。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磋商函部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字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云晨招YX-2022-63响应文件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这方面有不明及识解的后果。3.质量承诺:。2.服务周期:。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愿意以¥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我公司的首轮磋商报价(以最终磋商报价为准),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完成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工作。致(采购人名称):(一)磋商函
(3)我方将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采购合同,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严格按照响应文件及采购人的需求,完成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工作。(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7.如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承诺:6.随同本磋商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5.本磋商函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磋商会议后90日,在此期间本磋商函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开户名称:开户银行:电话:帐号:地址:邮政编码: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8.(其他补充说明)。
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字章)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居民身份证正面 | 居民身份证背面 |
部门:;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字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居民身份证正面 | 居民身份证背面 |
项目名称:(一)首轮磋商报价一览表二、商务部分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磋商保证金
序号 | 内容 | 承诺 |
1 | 磋商总报价 | 小写:大写: |
2 | 服务周期 | |
3 | 质量承诺 | |
4 | 项目负责人 | |
5 | 说明 |
项目名称:(二)最终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字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序号 | 内容 | 承诺 |
1 | 磋商总报价 | 小写:大写: |
2 | 服务周期 | |
3 | 质量承诺 | |
4 | 项目负责人 | |
5 | 说明 |
(三)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2.最后报价承诺书应单独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磋商现场当场填报。注:1.最后报价承诺书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字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字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如有)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民族 | 职称 | 职务 | |||||
学历 | 专业 | 身份证号码 |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专业年限 | ||||||
已完成项目情况 |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完成日期 | 备注 |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字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如有)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配置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备注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字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委托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备注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注:根据磋商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自行判断及选择是否填写该函)(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六)监狱企业证明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根据供应商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及竞争性文件相关规定,自行判断及选择是否填写该函)(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一)技术方案三、技术部分注:若供应商认为其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则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才可获得报价评审时的价格扣减,若其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却弄虚作假提供声明函的,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且若供应商成交,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审查部分注:上述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评审内容及标准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拟定。(3)成果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2)服务期限、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服务工作方案格式自拟,但应包括以下内容:
(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字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附: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库入库单位截图。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库入库单位附: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附: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提供近12个月(2021年09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字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特此承诺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致:(采购人名称):(三)信用记录承诺
2、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2)非联合体磋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以下承诺(四)其他日期:年月日
二、评审办法正文一、评审办法前附表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格式的请按给定格式填写,无格式要求的请自拟格式。(五)其他资料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审核材料: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库入库单位 | 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库入库单位截图。审核材料:网络截图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 | 提供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执业单位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审核材料: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审核材料: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审核材料: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近12个月(2021年09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审核材料: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核材料:书面声明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审核材料:(1)书面承诺;(2)网络截图。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具备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审核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1、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审核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2、授权代理人参与磋商时,审核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磋商保证金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签字盖章 | 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磋商报价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磋商报价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
2.2.1 |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 商务部分F1:45分。技术部分F2:40分。磋商报价F3:15分。 | ||
2.2.2 | 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详细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45分) | 公司资质及业绩评审(30分) | 1.公司资质(10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的,得10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2.公司业绩(20分)磋商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项目投融资(含投融资模式研究)、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申报、项目策划包装、项目审查类等五类咨询服务,每有一个业绩得2分,每类咨询服务业绩得分不超过4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
详细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45分) |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评审(15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5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国家发改委或财政部PPP专家库成员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团队成员(10分)项目团队成员配置合理,团队成员中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造价师的,每类证书有一个得2分,同一人员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最高得10分。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方案(40分) | 服务工作方案评审(20分) | (1)本项目服务工作方案完善、细致,针对性、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强的,得15-20分;(2)本项目服务工作方案较完善,针对性、可行性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0-14分;(3)本项目服务工作方案描述混乱,基本无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或有明显错漏的,得1-9分;(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方案(40分) | 服务期限、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评审(10分) | (1)服务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度计划编制完整,程序清晰,安排科学,保证措施有力,切实可行,得7-10分;(2)服务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度计划编制较完整,程序较清晰,安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得4-6分;(3)服务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度计划编制有一定缺陷,有一定保证措施,得1-3分;(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方案(40分) | 成果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10分) | (1)服务质量承诺较好,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切实可行,得7-10分;(2)服务质量承诺一般,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得4-6分;(3)服务质量承诺较差,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得1-3分;(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 |
详细评审标准 | 磋商报价评审(15分) | 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磋商报价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注:1、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2、计算结果不为整数时保留2位小数。3、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内容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
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总得分相等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等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评审办法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磋商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3评分标准2.2.2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串通磋商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作废标处理: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初步评审3.评审程序(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磋商时,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1.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2磋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详细评审(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也将被没收。(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2.2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即最后报价,不公开);如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其磋商作废标处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要求进行磋商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承诺书。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时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2.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享有平等磋商的机会。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F3;(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1;3.2.4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评分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多个供应商响应情况基本一致时,可以按同一档次打分,打分不采取小数点制,即只能打整数分。3.2.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商务及技术的综合评分。
3.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3.2.7磋商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3.2.6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2.5技术部分(F2)、磋商报价(F3)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供应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审总得分。
3.4.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3.4.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4.1磋商小组从报价、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4磋商结果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项目名称: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1、项目编号:云晨招YX-2022-63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4.5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成交,依次类推或重新组织磋商。3.4.4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服务质量: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成采购人实际要求。6、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5、采购内容及范围:(1)项目审查:对玉溪市全市专项债和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审查不少于3次;(2)专题培训:在政策解读、项目谋划、资金申报、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政府债务化解、投融资模式、项目实务操作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8小时;(3)项目辅导:组织专家团队赴玉溪市各县(市、区)进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债和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辅导不少于10次;(4)投融资模式咨询: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投融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债、PPP、特许经营、“股权合作+EPC”等)分析,提出合理的投融资模式建议;(5)其他日常咨询服务。以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为玉溪市有关部门解答关于项目策划、投融资等方面的问题。4、采购最高限价:¥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3、采购预算金额:¥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项目综合咨询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5914.82万元,资产总额为4170.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注:根据磋商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自行判断及选择是否填写该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日期:2022年09月30日供应商: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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