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5.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3-15 17:13:1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35480
(三)预算金额:54,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内容:街道综合工作经费采购海龙街道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交通秩序劝导和整治工作保安服务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交通秩序劝导和整治工作采购项目需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拟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交通秩序劝导和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如下:一、项目概况:1、服务区域:荔湾区海龙街道辖区内,特别是交通整治路段、路口和电子摄像考核点。2、服务地址:荔湾区海龙街道辖区内。二、人员配置及服务需求:1、人员配置:本项目需配备8人。2、具体服务需求如下:(1)负责海龙街道辖区交通整治岗位,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工作。(2)其他的委托事项。三、服务标准:1、保安服务公司履行安全服务工作须符合《广州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2023年广州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考核方案意见的函》和《关于持续开展重点路口路段交通秩序值守劝导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2、服务时间内,确保服务区域内行人和非机动车须按交通规则通行。3、服务区域在每月全市考核排名争取达到前70名,最多不得超过100名。如月排名在100名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保安服务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次;如月排名在110名以上(含110名)的次数达2次以上(含2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4、保安服务公司有义务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服务区域内的治安联防、环境卫生保洁、清除乱贴乱画以及整治“五类车”等工作。四、服务费用要求:1、项目费用包含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节日加班费、食宿费、社保费和保安服务公司管理费、利润、税费等全部费用。2、服务费用:54000元/月,每天提供12小时服务。3、服务费每月支付一次,按实际工作天数和人数计算。五、投标人资质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二)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三)具有良好的服务资质和售后服务能力。(四)有交通秩序整治的相关项目经验。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3月15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海龙街道办事处 020-81403482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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