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荔湾区金兰苑小学关于遴选2023学年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荔湾区金兰苑小学关于遴选2023学年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17:34:40
为落实《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30号】《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荔教办〔2023〕125号】相关要求,强化学校作为育人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校内课后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金兰苑小学校内课后特色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确定1家综合类第三方机构和1家科技、文化艺术类第三方机构作为金兰苑小学提供校内课后服务特色项目的准入机构。(每个第三方机构可选择“综合类机构”或“科技、文化艺术类机构”两者其一进行递交资料和参与遴选,不得重复参与)
(三)服务期限:2023年10月—2024年8月,为期一年。
二、项目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为确保我校校内课后托管服务质量,参加本次遴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必须为荔湾区教育局公布的《2023年荔湾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机构名单》的机构。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同时应持有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民非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业务范围必须为非学科类别,原则上应符合《广东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试行)》(粤教监管函〔2023〕3号)的要求。
4.确保所有进入校内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应提供《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的查询结果,并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本要求,具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心条件。
(二)项目服务要求
1.坚持公益普惠,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荔湾区青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
2.签订服务协议。进校开展服务前,中选的第三方机构须按约定时间凭中选通知书与我校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师资情况、收费标准、安全措施、双方权责、合同终止、违约责任等细则。)
3.建立第三方机构评价和退出机制。每学期对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低于80%的,可终止第三方机构进入学校进行该课程项目的合作。对服务年检未达“合格”等次的,坚决取消入校服务资格。
三、遴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9月12日发布遴选公告。
2、9月12日—9月16日前第三方机构提交参与遴选资料。
3、9月18日由课后服务管理委员审核第三方机构资质。
4、9月18日由课后服务管理委员会现场监督招标机构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予以确定。
5、9月19日- 9月23日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结果,公示5天;
6、9月25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中选第三方机构,与中选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四、资料提交要求
(一)资料内容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需合法、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
1、《单位法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和公章)。
2、单位聘用的管理和专职培训人员劳动合同、缴纳满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清单;单位聘用的管理和培训人员的学历证明、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能力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3、机构简介(纸质版)。
4、曾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各类应急预案、特色项目收费标准。
5、企业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6、参与遴选“综合类服务机构”的单位需提供从事面向综合类等非学科类办学经验材料;参与遴选“艺术类服务机构”的单位需提供从事艺术类等非学科类办学经验材料;
7、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的资信文件。
8、递交材料时请在封面注明“综合类服务材料”或“艺术类服务材料”字眼。
(二)资料提交方式
1、递交资料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剑兰街1号。申请人应按资料清单目录及顺序(1-6)编写申请文件,并全部采用“A4规格纸张装订成册,编制总目录、逐页编码”,密封装订,并注明申请人单位全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签署。各项申请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成1份电子PDF,以“机构名称+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 jlyxx11@163.com ,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原件一致。
2、递交资料截止期限: 2023年9月16日下午17时00分。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广州市荔湾区金兰苑小学所有。
广州市荔湾区金兰苑小学
2023年9月12日
发布时间:2023-09-12 17:34:40
为落实《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30号】《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荔教办〔2023〕125号】相关要求,强化学校作为育人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校内课后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金兰苑小学校内课后特色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确定1家综合类第三方机构和1家科技、文化艺术类第三方机构作为金兰苑小学提供校内课后服务特色项目的准入机构。(每个第三方机构可选择“综合类机构”或“科技、文化艺术类机构”两者其一进行递交资料和参与遴选,不得重复参与)
(三)服务期限:2023年10月—2024年8月,为期一年。
二、项目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为确保我校校内课后托管服务质量,参加本次遴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必须为荔湾区教育局公布的《2023年荔湾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机构名单》的机构。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同时应持有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民非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业务范围必须为非学科类别,原则上应符合《广东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试行)》(粤教监管函〔2023〕3号)的要求。
4.确保所有进入校内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应提供《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的查询结果,并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本要求,具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心条件。
(二)项目服务要求
1.坚持公益普惠,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荔湾区青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
2.签订服务协议。进校开展服务前,中选的第三方机构须按约定时间凭中选通知书与我校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师资情况、收费标准、安全措施、双方权责、合同终止、违约责任等细则。)
3.建立第三方机构评价和退出机制。每学期对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低于80%的,可终止第三方机构进入学校进行该课程项目的合作。对服务年检未达“合格”等次的,坚决取消入校服务资格。
三、遴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9月12日发布遴选公告。
2、9月12日—9月16日前第三方机构提交参与遴选资料。
3、9月18日由课后服务管理委员审核第三方机构资质。
4、9月18日由课后服务管理委员会现场监督招标机构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予以确定。
5、9月19日- 9月23日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结果,公示5天;
6、9月25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中选第三方机构,与中选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四、资料提交要求
(一)资料内容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需合法、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
1、《单位法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和公章)。
2、单位聘用的管理和专职培训人员劳动合同、缴纳满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清单;单位聘用的管理和培训人员的学历证明、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能力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3、机构简介(纸质版)。
4、曾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各类应急预案、特色项目收费标准。
5、企业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6、参与遴选“综合类服务机构”的单位需提供从事面向综合类等非学科类办学经验材料;参与遴选“艺术类服务机构”的单位需提供从事艺术类等非学科类办学经验材料;
7、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的资信文件。
8、递交材料时请在封面注明“综合类服务材料”或“艺术类服务材料”字眼。
(二)资料提交方式
1、递交资料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剑兰街1号。申请人应按资料清单目录及顺序(1-6)编写申请文件,并全部采用“A4规格纸张装订成册,编制总目录、逐页编码”,密封装订,并注明申请人单位全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签署。各项申请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成1份电子PDF,以“机构名称+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 jlyxx11@163.com ,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原件一致。
2、递交资料截止期限: 2023年9月16日下午17时00分。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广州市荔湾区金兰苑小学所有。
广州市荔湾区金兰苑小学
2023年9月1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