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公路大修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某部公路大修项目 ;
1.1.2项目编号:2024-JLDJDC-G1009;
1.1.3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4工期:180日历天;
1.1.5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439.600564万元
1.1.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合格);
1.1.7招标范围:某部公路大修项目 ,整修2条公路共计约12.925公里,本项目设计对一座桥梁【上部结构为 1 跨净 30.0m、净矢跨比 1/6“六肋五波”式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拱肋尺寸为 0.35m×0.60m,下部结构为重力式桥台,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桥梁全长 49.0m。桥面宽度及横向布置:1.0米(人行道)+7.0 米(行车道)+1.0 米(人行道),全宽 9.0m】上部结构主拱圈及拱上结构进行拆除重建,保留老桥桥台,其他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最近一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任意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财库〔2022〕3号文)(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在国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定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的较大事故)(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投标人须提供保 密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6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路或桥梁工程施工(或改造)业绩。(限提供1个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招标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含养老保险,须明确缴费年份、月份、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复印件。
2.9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1项单跨大于30米,长度大于50米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限提供1个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0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申请人公章)。
2.11投标人须提供其他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入围办法、评标办法
3.1入围办法:随机入围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申领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自行前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6楼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637办公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纸质)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10时00分
5.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一楼多功能室(开标室)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6.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6.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6.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工,0551-66223230、6622392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某部
联 系 人:/
电 话:/
8.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51-66223230、66223922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工
电 话:0551-66223230、66223922
9、其他
该项目为线下投标,投标人可不办理CA即可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