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寿区长寿湖镇2022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2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寿区长寿湖镇2022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第二次)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长寿区长寿湖镇2022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12-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新建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地面铺装1072㎡、张拉膜结构718㎡,配套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设施;(2)寿湖路街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平安安置小区屋顶改造约9890㎡,最大高度24m、最大跨度4.2m。(其中:拆除并改造约2030㎡)、安装天沟约3590m(其中:拆除并恢复约240m)、拆除装饰线条约320m、恢复装饰线条约1657m、外立面改造约15160㎡,安装店招店牌约145㎡等;(3)新建停车场项目:用地面积约3570㎡,设置停车位82个(其中:充电车位8个),车行道铺装约1411㎡、绿化提升1180㎡,新做堡坎92m,增设路灯28套;配套厕所1个约52.33㎡、生化池1个,含照明、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20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图说、设计变更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 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从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为90日历天,完工之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祥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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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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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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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0360112 | 联系电话: | 13002361883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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