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保安、保洁工作,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皖财购〔2020〕64号)相关规定,现就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采 购 人: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10万元/年以下
5.项目概况: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公共环境保洁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报纸邮件收发服务等。门岗24小时值班、需安保人员2名,公共区域(含会议室等)每日保洁至少1次、需保洁人员2名,并及时有效提供电力维修维护服务。
6.服务期: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等相关内容。在亳州本地有可独立履行职责的分支机构,且有近三年与政府单位成功合作案例。
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3日15:00止(北京时间)。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报名投标。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潜在供应商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及响应文件于2023年2月3日下午15:00前到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成功后既开标。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2月3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会议室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
六、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开发布。
七、注意事项
1.自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133号
联系人:刘 俊
电 话:18226080109
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一:封面 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响
应
文
件
|
供应商名称:
2022年 月 日 |
附件:
报价函
致: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1、贵单位“亳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经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含税的报价,按上述询价函要求,提供服务,确保合格。
2、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不转包不分包。
3、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次日内开展工作,并确保服务质量。
4、若我方成交,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并签订合同。
5、若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6、我方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响应有效期的约定,若在此期间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理解你方不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他任何响应文件的约束。
7、贵单位询价文件和本报价函作为双方签订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供应商(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