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10月 20 日 09点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CDS2021043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31万元
5、最高限价:3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扬州市税务局拟采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7月-2021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1年7月-2021年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4月至9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开始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 09 点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1 年10 月 20 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和《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盖章后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电子邮箱: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本次磋商 不收取 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8号
联系方式: 0514-89333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联系方式: 0514-8216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静
电 话: 0514-82160879
九、疫情防控期间的注意事项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供应商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所派人员应近期未去过疫情高危地区、未有发热病人接触史,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
2、所有参会人员应服从代理机构疫情防控管理,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出示苏康码、行程码。
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ZCDS20210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特定资格条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4月至9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删除此条。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8号
联系方式:0514-89333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联系方式:0514-8216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静
电 话:0514-82160879
一、项目编号:YZZCDS202104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仁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14栋
成交金额:贰拾玖万捌仟元整(人民币2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服务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兴安、张月龙、薛家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4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8号
联系方式: 0514-89333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联系方式: 0514-8216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静
电 话: 0514-8216087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