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轨道交通1、2号线车站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苏州轨道交通12号线车站保洁服务项目

2024-BJ-01、02标)招标澄清答疑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各投标人的疑问,现对苏州轨道交通12号线车站保洁服务项目(2024-BJ-0102标)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8页中条款号1.1.2招标范围提及“2024-BJ-02标服务范围车站中劳动路(仅2号线区域)”,第96页“表1.2 保洁用工器具、保洁设备、保洁用低值易耗材料费用”中备注“劳动路按2个车站”,第97页“表1.3 垃圾清运费用” 中备注“劳动路按2个车站”。

请问上述费用测算和服务范围,劳动路按2个车站还是仅限2号线区域?

答:劳动路仅限2号线区域,由于2号线区域保洁面积较大,测算按2个车站。

 

2、招标文件P79业绩清单关于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评分要求的业绩描述中,对类似业绩定义为:类似业绩指具有近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须包含保洁服务)的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我司对于以上内容提出以下疑问:

因本项目为轨道交通车站保洁服务项目,故请问轨道交通(或地铁)车站纯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且合同满足时间、金额要求,是否可作为类似业绩得分?

答:是。

 

3、如我司为联合体投标,对于招标文件P68《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及P82《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是否需同时提供牵头方与成员方的资料?

答:是。

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61页中“致: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更正为“致: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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