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9
南平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 : 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723]RSGS[CS]2021001 的 光泽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供水设施调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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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项) | 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442900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肆拾肆万贰仟玖佰元整(¥14429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3 交付条件: 以签订合同为准;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l2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房屋和市政设施调查方案(闽建安函〔2021〕64号)、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房屋和市政设施调查方案(南建安函〔202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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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完成所有外业普查后,支付合同价的30% | |
2 | 65 | 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待全部工作的普查结果通过省市验收合格,并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备案、归档相关资料后支付合同价的65% | |
3 | 5 | 剩余5%在验收合格满1年后付清。 |
8 、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我公司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未能按要求供货、提供服务或多次整改不能达成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最终成果后无息退还。 。
9 、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完成 。
10 、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于10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光泽县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普查内容 1、完成房屋建筑、市政供水厂和城市供水管道现有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属性挂接等工作,为实地普查和现场检测评估工作做好准备。 2、完成普查范围内:农村房屋建筑及城镇房屋建筑调查。 3、完成普查范围内:供水设施等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 4、完成光泽县普查范围内房屋建筑成果文件、供水设施成果文件,数据库成果和其他资料(现场调查照片及其他附件的数据汇交等)。相关成果满足国家、省、市的质量评定要求。 14.2普查对象和范围 1、房屋建筑调查 本项目房屋建筑调查共涉及农村和城镇房屋5.5万栋。 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房屋产权性质、建筑名称、建筑地址、房屋用途、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结构类型等)、抗灾设防基本信息(抗震设防信息、抗洪设防信息等)、使用情况(安全现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村函(2019)200号) 的相关要求进行判定、是否进行改造、是否抗震加固、使用标准等)和初步结论(抗震设防情况、质量安全情况等)等资料。 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情况(小区名称(单位名称)、建筑名称、建筑地址、房屋用途、户数、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造时间、产权单位、结构类型等)、抗震设防基本信息(原设防烈度、现设防烈度)、房屋建筑使用情况(是否进行过改造、改造时间、是否进行过抗震加固、抗震加固时间、房屋有无明显可见的裂缝变形倾斜等)。 上述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和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具体工作要求及内容详见《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和《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 2、市政设施调查 开展普查范围供水设施-供水厂2座,供水设施-供水管道约133公里。具体工作要求及内容详见《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技术导则》。 14.3成果提交要求 完成光泽县普查范围内房屋建筑成果文件、供水设施-水厂和供水管道成果文件。数据库成果和其他资料(现场调查照片及其他附件的数据汇交等)。 14.5普查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按业主要求进度内完成光泽县普查范围内房屋建筑普查、市政设施普查,资料整理和成果文件。 14.6普查文件 1.国办发〔2020〕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白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房屋和市政设施调查方案(闽建安函〔2021〕64号); 3.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房屋和市政设施调查方案(南建安函〔2021〕5号); 14.7项目质量要求 1、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试点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房屋和市政设施调查方案(闽建安函〔2021〕64号)、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房屋和市政设施调查方案(南建安函〔2021〕5号)要求,对项目数据成果进行质量控制,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并通过省、市的质量评定要求。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进行普查与检测评估。 3、供应商应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14.8服务期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完成上级质检核查。(即具备省市验收状态) 14.9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普查的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综合单价不变 2、完成所有外业普查后,支付合同价的30%;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待全部工作的普查结果通过省市验收合格,并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备案、归档相关资料后支付合同价的65%;剩余5%在验收合格满1年后付清。 3、实际价款=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发生的普查量。 序号 项目 预估工作量 单价 总价(万元) 1 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 5.5万栋 24.6元/栋 135.3 2 城市供水厂承灾体调查 2座 25000元/座 5 3 供水管道承灾体调查 133km 300元/km 3.99 4 合计(万元) 144.29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捌份,双方各执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 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乙方: | 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光泽县洪济路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7号楼19层C、D区 |
单位负责人: | 黄辉 | 单位负责人: | 刘保华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280759456
|
联系方法: | 1880502656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7620188000128386 |
签订地点: 南平市光泽县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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