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yh210017-01fg
预算金额862.65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宇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芸177152896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23
公告正文







编号: AYH210017-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徐工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及规划中学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雨审批项发[2021]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2760.9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2760.9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及初步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徐工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及规划中学项目总建筑面积11739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75912.6平方米,其中社区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约53080平方米,主要为文化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医疗服务站点)、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养老院、社会停车场、肉菜市场、公厕、环卫所、邮政局、公园绿地等;规划初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2832.6平方米,主要建设8轨24班初中。地下建筑面积为41485.38平方米,主要为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库、设备用房等。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9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80446.87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徐工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及规划中学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等,并按要求通过本工程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的报审(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其设计相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勘察范围包括:用地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工程测量。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施工过程中验槽、验收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23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本标段最高限价为:862.6543万元,超过本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 业绩 (6分)
6.2.1企业业绩(4分)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在700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储及公寓楼除外)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项目负责人自 2017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在70000㎡及以上公共建筑(厂房、仓储及公寓楼除外)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2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 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建筑设计: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4)结构设计: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5)设备设计: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技术指标要求达到南京市相关要求。(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2)海绵城市方案:方案是否满足南京市海绵城市政策文件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是否与景观良好结合。(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3)幕墙设计:幕墙节点是否能实现效果图要求。幕墙初步设计是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4)室内装修设计:室内设计是否与外立面效果相结合。室内设计是否与建筑结构设计相结合。(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5)公园景观深化图:包含总平面深化图(含定位、标高)、分区图、节点详图、种植设计、景观亮化。各项设计按深度打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6)经济分析: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 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6.4.1项目负责人(4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的加1分。(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4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的加1分。(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满分4分)
6.4.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3分)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满分3分)
6.4.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3分)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满分3分)
6.4.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3分)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满分3分)
6.4.6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名(3分)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满分3分)
6.4.7人防专业负责人1名(4分)
具有一级注册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因该证书不再延续,对有效期不作要求。)(满分4分)
6.4.8总图专业负责人1名(4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9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1分)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加0.5分。(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4.10造价人员1名(1分)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 0.5 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 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4分)
6.5.1企业奖项(2分)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单专业奖类除外)得1分;二等奖(单专业奖类除外)得0.5分;最多得2分(限评2项)。奖项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其余部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日期为准;同一项目按获奖得分高的计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6.5.2项目负责人奖项(2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建筑设计奖奖项(单专业奖类除外)的得2分,获得过省级优秀建筑设计奖奖项(单专业奖类除外)的得1分。奖项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其余部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提供获奖证明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组成员及其他,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出现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本项目设计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注册证书上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3月31日14时1分到 2021年4月8日14时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职工。
8.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近半年(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或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开具的本人有效退休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中录入信息为准。)
8.8、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弄虚作假。
(4)近三年工程设计项目无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建、报批、技术交底、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工作。
(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9、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8.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注:如投标人为境外设计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809室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3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蔡宇
联  系  人:金芸
        电       话:52887105
电       话:17715289656
        传       真:无
传       真:02586433596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343585581@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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